2025年初,美國密蘇里州聯邦法院裁定中國需賠償1800億人民幣,理由是中國“隱瞞疫情信息導致該州損失”。這一判決不僅引發中國官方嚴正抗議,更讓國內民眾擔憂:美國會否借機扣押中國在美資產?中國又該如何應對?處機將從法律、政治與國際關係多維度剖析此案本質,並闡明其執行難度與中國反制策略。
一、裁決的荒謬性:法律外衣下的政治操弄
密蘇里州的訴訟從發起之初便充滿法律硬傷。在一審l期間已經被裁定涉及《外國主權豁免法》(FSIA)敗訴。然而一班無恥政客又以商業行為作為藉口再度興訟,並得到法院支持。其核心邏輯是將中國防疫政策定性為“商業行為”,試圖繞開(FSIA)對主權國家的保護。然而,國際法明確規定,公共衛生管理屬於國家主權行為,美國法院無權管轄。即便密蘇里州聲稱中國“囤積醫療物資”構成商業活動,但口罩等防疫用品的生產調配本質上是主權職能,與市場交易無關。
更荒誕的是,此案證據鏈幾乎完全依賴西方媒體的片面報道,而根據《美國聯邦證據規則》,媒體報道屬於“傳聞證據”,法庭不得採信。即便美國法院強行推進程序,其判決也因缺乏管轄權與事實依據,淪為一場“自說自話”的政治表演。芝加哥大學國際法教授Tom Ginsburg直言,此類訴訟旨在轉移公眾對美國政府抗疫不力的批評,本質是“替罪羊策略”。
二、執行難度:主權豁免與資產保護的“雙重防火牆”
即便美國法院作出缺席判決,其執行也面臨多重現實障礙:
1. 主權資產的絕對豁免
中國在美資產分為兩類:
- 主權資產:包括約七千多億美元國債、駐美使領館房產等,受FSIA及國際法嚴格保護,美國無權扣押。若強行沒收,將動搖美元信用體系,引發全球拋售美債的連鎖反應。
- 商業資產:如中資企業子公司、銀行賬戶等。然而,執行需滿足“商業行為例外”條件,並證明這些企業與中國政府存在“實質同一性”(即企業完全受政府控制)。美國法院對此類舉證要求極高,且可能觸發“刺破公司面紗”的法律爭議。
2. 聯邦與州法律的博弈
州法院判決需聯邦法院承認方可執行。而聯邦法院歷來對涉主權案件態度謹慎,例如2022年紐約法院曾駁回對古巴央行資產的扣押申請,強調FSIA的優先性。此外,美國司法部可能以“國家利益”為由介入,阻止執行可能引發外交危機的判決。
3. 國際法與外交反制的威懾
若美國執意推進執行,中國可依據《聯合國國家及其財產管轄豁免公約》,聯合其他國家在聯合國框架內發起譴責,甚至凍結美企在華資產作為對等反制。歷史案例表明,2016年伊朗央行資產雖被美國法院判決沒收,但因缺乏可執行標的而不了了之。
三、中國的法律與外交反制工具箱
面對密蘇里州的挑釁,中國並非無牌可打:
1. 法律層面:程序阻擊與國內立法
- 申請撤銷判決:即使未應訴,中國仍可援引《聯邦民事訴訟規則》第60(b)條,以“管轄權缺陷”或“程序違法”為由要求撤銷裁決。
- 完善《反外國制裁法》:參考歐盟“阻斷法案”,禁止境內實體配合美國執行判決,並對協助執行的美國企業實施制裁。
2. 外交與經濟反制
- 對等凍結資產:若美方扣押中國移動d企業資產,中國可依據《不可靠實體清單》,凍結波音、蘋果等在華美企資金池,甚至暫停稀土出口等關鍵供應鏈。
- 國際輿論戰:發佈多語種《中國抗疫白皮書》,聯合世衛組織與發展中國家,揭露美國將疫情污名化、工具化的真相,削弱判決道義基礎。
3. 資產避險與長期佈局
- 優化海外資產結構:逐步減持美債,將外匯儲備多元化至黃金、歐元資產;推動中資企業採用“離岸註冊+本地化運營”模式,隔離法律風險。
- 培養涉外法律人才:應對未來可能激增的“法律戰”,需加強國際法、跨國訴訟等領域專業力量,避免被動接招。
四、結語:虛張聲勢的紙老虎,無需過度恐慌
密蘇里州的裁決本質是一場“法律外衣包裹的政治鬧劇”。其既無國際法依據,亦無實際執行可能,更多是美國國內政治勢力對華示強的“低成本表演”。中國民眾無需過度擔憂資產安全,因國家已構築主權豁免、法律反制與外交威懾的多重防線。
長遠來看,此類案件警示全球各國,美國已經從霸權主義演變成強盜主義,國內法院竟然在毫無證據之下向其它主權國家進行天價判罰,這樣的例子一開,相信會有更多類似的投機分子食髓知味,利用美國“法律霸權”對別國敲詐勒索。東方大國必須加快築牢法律與實力的雙重高牆,方能在全球博弈中立於不敗之地。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