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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大學生會穿櫃桶底,劉慧卿遺禍至今】

2024年8月27日

浸會大學學生會又爆醜聞。警方在8月19日拘捕兩名浸會大學學生會成員,及其中一名成員的男友。警方指控三人涉嫌串謀行騙,挪用公款,涉及金額高達130萬港元。現今大學生到底出了甚麼問題?

之前浸會大學學生會亦發生類似事件,2023年2月20日及28日,學生會前財委會成員姚希縉訛稱舉辦活動,騙取學生會80萬港元,並存入其個人投資戶口。東窗事發後,姚希縉被警方拘捕,2024年6月17日裁定罪名成立,判25個月監禁。僅一年多,又發生涉嫌行騙事件,浸大學生會到底有沒有監管機制?是否淪為不法分子的「提款機」?

更嚴重的是,並不只是浸會大學學生會出現問題。2022年,城大因為學生會財政極度混亂,未能提交2005至2020年審計報告。城大學生會被校方收回學生會會址。另一方面,學生會亦因未經大學同意,以城大學生會名義行事,嚴重影響學校聲譽,令社會嘩然!

大專院校學生會作為代表所屬學校的學生利益,應當公開透明、恪盡職守。但看到接連發生違法事件,學生會的內部管治和監察機制到底出現甚麼問題,為何不斷發生同類事件?

個人覺得,大專院校必須學生會作出必要監管。2019年香港受到社會運動衝擊,不少大學學生會被操守成疑的激進人士把持,令學生會的職能失調,甚至淪為煽暴溫床。各大專院校高層必須要高度重視學生會財政收支用度,深入了解學生會運作,設立學生會監管單位,千萬別令學生會成為犯罪溫床!

回想2021年7月1日銅鑼灣刺警事件後,香港大學學生會竟「讚揚」行兇者是所謂「烈士」,呼籲悼念此人的冷血行為。並離譜地將此事記載於港大學生會史冊。其思想之幼稚,行為之無知,確實匪夷所思。可幸香港大學在事件發生後,快速決定拒絕承認學生會法定地位,並由校方接手管理學生會所有活動,避免對香港大學聲譽造成傷害。

大學高層不僅要對學生會約束,這也是大學的社會責任。畢竟大學學生會代表所屬院校的大學生,有嚴格規管可以保障學生權益、維護校園和諧穩定,更重要的是對大學生必須要有明確的道德指導,避免同類「醜聞」再次發生。

從另一角度來說,入世未深的年輕人為何會有「細思極恐」的行為?回顧浸大學生會的歷史,本屆臨時委員會成員與上屆學生會內閣「滄溟」關係密切。時任「滄溟」主席便是戴嘉平。2019年戴嘉平積極參與黑暴行動,深得民主黨劉慧卿「賞識」,收其為徒。劉慧卿透過戴嘉平掌控學生會。當年戴嘉平擔任主席,浸大學生會發生激進政綱事件、反對處分事件,並在校內派發黃絲,及發生校方高層與學生會錄音事件等等,懷疑是民主黨在幕後操弄,妄圖令浸大學生成為法外之地。

在當年耳濡目染下,令學生會成員學會無底線作,為謀私利、不問是非,最後以身試法。耳濡目染下,我覺得直接影響了這兩名浸會學生挺以走險,為了個人利益偽造公費費支出發票,騙取巨款。而更令人震驚的是,其中一名被捕學生男友竟是三合會成員,令人質疑大學生竟與黑社會勾結。

一向以來,我們視大學生為社會棟樑,作為未來的知識份子,應該有強烈的道德觀。但是不知道這些大學生是天真還是傻。還是被有心人利用,灌輸錯誤思想,將所謂西方民主政治,包裝成「天使的光環」,誘使他們犯下罪行。一朝醒覺,定會抱憾終生。

難道大學生質素真的如此不濟?難道大學生已無獨立思考能力?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