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的政治操作竟凌駕美國企業的經濟利益】

· 龔靜儀大律師專欄,KOL 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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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時間星期五(9月6日)早上,美國國務院、農業部、商務部、國土安全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更新後的商務警示,警告美國企業在香港的營運和活動風險;這份名為《香港商務警示》( Hong Kong Business Advisory )的文件,更新了於2021年7月16日發布的同名文件。

綜觀整份剛更新的《香港商務警示》之內容,充分反映美國政府為達反華目的,竟不惜犧牲美國企業自由營商的權利; 無時無刻都大肆標榜人權、民主、自由等口號的美國政府,並以這些口號作為武器,去以一遍又一遍的歪理去攻擊及抹黑別的國家或地區。然而,美國政府對華的攻擊,卻永遠只得一個又一個空洞的口號,其壓根兒從來沒有提出過任何合理的法律依據,從而做到真正地以理服人。

在現實中,美國企業為何選擇在香港營商、投資或進行各式各樣的不同活動? 這當然是由於一方面,他們認為在香港從事以上活動有利可圖;另一方面,來港進行商業活動的美國企業,本身也會有各式各樣的專業人才,去替其衡量在港營商的風險。要是香港的法治不完善、香港特區的國安法真的屬於惡法、香港的執法部門真的執法不公、香港司法機構真的於審理案件時不是依法而行,那麼,又怎麼會有美國企業會願意來港進行各式各樣的商業活動?

商務警示提及的許多風險源自《香港國安法》,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而上述法律被認為進一步削弱了香港的基本自由和人權保護。國務院公佈的商務警告說,美國企業應該意識到他們在中國面臨的風險現在越來越多地在香港出現。 以上兩項法律以及中國和香港當局的行動(例如懸紅通緝)可能會對企業的員工、財務、法律合規性、聲譽和營運產生負面影響;而《香港商務警示》為美國企業提供了可以幫助他們做出明智的業務決策和正確評估風險的資訊。所謂的「明智的業務決策」,根本就是多個美國政府部門硬生生地將他們的政治立場強行加諸在美國企業身上。美國本身擁有比香港更加多、更加嚴苛、刑罰更加重的國家安全法,美國對香港個國家安全法例的批評,足證其本身持有的不折不扣雙重標準!

本年11月5日,美國第60屆總統選舉即將舉行;民主黨為求繼續擔任美國的執政黨,在即將舉行的總統選舉中獲勝,故大打「中國牌」、「香港牌」,以反華作為爭取選票的技倆。如今,美國政客竟去到為求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而竟不惜犧牲在香港營商的美國企業的利益,美國政客的做法無疑已達喪心病狂的境地!

此外,美國國務院發出的香港商務警示也提醒美國企業必須注意美國的相關制裁措施。商務警示強調說,在香港經營的企業可能面臨需要履行與制裁合規工作有關的管轄權要求和責任時出現互相衝突的情況。 文件更警告,不遵守美國制裁可能會導緻美國法律規定的民事和刑事處罰。上述文件內容可見,各部門均在對美國企業作出恐嚇,企圖迫使他們就範,去配合美國政府的無理制裁香港。至於企業本身的利益,則早已被美國政府完全拋諸腦外。

正如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在9月7日公開反駁《香港商務警示》當中內容時所言,《香港國安法》已立法很久,大家都目睹過去有關國安條例的犯罪案件,全部都在法庭清清楚楚將證據列出來,控辯雙方都將所有理據、證據拿出來,最後由法庭公正獨立地決定究竟控罪是否成立。在經過客觀持平的分析後,陳司長作出了以下有理有據的正確結論:「其實,我認為這些(美國的言論)帶有恐嚇成分,希望嚇走所有有意來港投資的商人,我不認為這個計謀會得逞。我亦希望大家香港市民都要看清楚,要小心應對,美國未來肯定還會借不同藉口打壓香港,我們都要小心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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