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彰顯不致淪亡】

筆者:衆院長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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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勢力和反對派再以「香港已死論」在國際間抹黑香港政府,企圖借輿論炒作大搞分化。

事源,早前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明報》,批評一篇由吳靄儀撰寫的文章反駁糾正,指出文章缺乏客觀依據,散播假消息,對《香港國安法》等法律發起攻擊,從而對政府及市民造成了嚴重損害。隨後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走出來批評政府,搬出「層次低」的說法指桑罵槐,以題為《籲重建港國際形象張炳良倡政府鼓勵集會》,就外國商界憂慮「一國兩制」已改變,倡議特區政府策略性扭轉偏見,更建議港府鼓勵團體集會,以示香港仍然自由多元,目的扭轉外界對「一國兩制」不再的看法。

同時建議政府宣布,不再處理證據不足的反送中案件等謬論,彷彿放生「暴徒」。隨即律政司和保安局局長表態,指出一向歡迎各界就政府施政給予意見或作出批評,但必須「建基於事實」,強調「警方正依法處理其餘黑暴案件」。

根據資料,截至今年7月31日,警方拘捕10279人涉違反「2019年黑暴」中相關事件,年齡介乎11至87歲,當中2974人已經完成或正在經司法程序處理,2387人被定罪,當中「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被定罪、簽保守行為等,其餘結案方式包括撤銷控罪、無罪釋放、經警司警誡後被釋放。此外,至今仍有約6,000名被捕人士未被起訴。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本港的刑事案件沒有任何追溯期限,重申律政司的所有檢控決定均是按法律、證據和《檢控守則》作出,又指未被起訴的被捕人士現時所享有的自由與一般市民無異。強調嚴重的刑事案件並無檢控時限,而「承諾不會檢控」屬不符法律及法治原則。更指出「今時今日他們可以行使一般人所享有的自由」,包括自由選擇出外讀書或旅遊等。

港府發言人更強調譴責及反駁,是「企圖透過散布假消息、假新聞,去抹黑詆毀和惡意攻擊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或用「打擦邊球」手法去誤導市民,散播仇恨及反政府情緒。

以理大外圍暴動17案為例,全案審結 200人罪成共呈遞約5000件證物,案件規模及複雜程度史無前例,法官明言,鑒於本案暴動人數之多、範圍之廣以及嚴重程度,強調為保障公眾利益和執法人員的安全,維護社會秩序,法庭必須就暴動罪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對犯案滋事者「迎頭棒喝」,防止同類事件再次出現,否則社會需要付出慘痛代價。

總結「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我們自踏入學生時期便在不同群體中接觸到各樣的規則,他們或會質疑為甚麼需要有這些規則呢?在現今高呼自由民主的社會中,如果沒有規則和法律,是不是更能享受到自由呢?大家經歷過「黑暴」的蹂躪,眼見我們部份的下一代走上歪路,作為政府而言,告訴他們的不對和為其他社會持份者討回公道也是必須做的,更重要的是犯罪的人必須承擔責任和後果,日後香港才能培養出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不致淪亡。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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