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黑暴再次掘起的隱憂】

文章:玻璃朱

· 朱庭萱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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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潑水節,香港市民也跟隨風俗上街玩水,本是普天同樂的活動,卻被有心攪事份子借意來攪事,對警察及TVB記者及攝影師不斷近距離用水槍射面,事件引起廣泛討論和不滿。警方亦於昨晚以「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拘捕涉案兩名男子,並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落網。

有人會話,「玩下都要拉?」、「水槍又不是真槍!」更有人說:「警察被人羞辱是人工包埋!」

首先,警察當天的職責是在現場維持秩序,防範意外事故發生,保障市民安全。他們的目的不是參與潑水活動。當然在現場被水弄濕無可厚非,但那群叫「勇狗」的人卻用大型水槍近距離直射臉、大型水樽照頭倒在警察頭上、甚至直接射入記者的耳內、及攝影器材;更導致記者短暫失聰和感到劇痛。水槍雖然是射水,但大型水槍不停近距離發射水柱也有很大衝力吧!這已絕對可以構成蓄意傷害他人身體罪。

另外追著警員氹面射水,警員有心迴避仍窮追不捨,已經是阻差辦公、擾亂公眾秩序。之後還要蠢到將片段放上網炫耀,加上侮辱字句去取笑警員和記者。其居心已不是「與民同樂」,而是存心有預謀去羞辱警員和記者!

至2019黑暴,警察至今被長期羞辱,警員士氣跌至新低點。為什麼現在警察連炒牌也會被駡到像過街老鼠般?為什麼警察工資是包括被羞辱責罵、全家人被粗暴詛咒問候?全世界的警察,也應該要有警威,才能有除暴安良,警惡懲奸的傲氣。但現在行出來整個陣勢也輸了,又如何去震懾罪犯和黑社會?

這是現在香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連澳門也有辱警罪多年,為何香港卻遲遲沒有?而辱警罪並不代表警察可以為所欲為,警員亦不可以主動辱罵市民,所以是一條非常公平、互相尊重的條例。希望香港立法議員可盡快提出,令一直辛苦守護香港的一班警員起碼得到最基本的尊重,直接解決這一直藏在香港令黑暴有機再次挖起的隱憂。

(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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