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掛牌不可接受是什麼邏輯?】

文章:高松傑

· 高松傑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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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會駅業主委員會發起、反對政府在將軍澳132區填海及興建廢物轉運站等6項設施的遊行日前舉行,成為本港復常以來,成為首場復常後首個遊行,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附帶了多項要求,包括嚴格限制不能多於100人參與,遊行人士要戴上掛頸編號卡牌以作識別,並拉起遊行封鎖線區分人群,另外,大會糾察亦沿路拉起膠帶,非參加者不能進入等。遊行申請人、將軍澳民生關注組召集人陳展浚今表示,警方針對遊行的限制措施荒謬及極度侮辱,對此筆者絕不認同。

第一:集會示威是市民的權利,受《基本法》第27條保障,這一點毫無疑問。事實上,警方亦表示過去個多月,已就數十次公眾活動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每一次活動警方均有不同的要求和限制,以確保公眾安全及活動順利舉行。筆者留意到有遊行人士被問及有關警方限制時,她指警方有控制權去「掌握一些東西」,她認為沒甚麼特別,「都係1個牌」。在過去,筆者也有舉辦很多活動,警方也會就不同活動作出不同要求,而且在"不反對通知書"申請表也有說明,最終決定權均屬警方,是次活動主辦方最終接受警方要求,豈可輸打贏要反過來抹黑警方?

第二:事實上外國的遊行集會,當地警察也會向主辦方提出一些要求,這是很正常的事。筆者認為當我們經歷了2019年的黑暴事件,警方應該考慮了多場示威期間都出現混亂場面,黑暴假借遊行大舉破壞,所以加強防範秩序失控實屬合理。

第三:當我們上班要掛員工証、出席活動戴名牌、參加比賽掛號碼衣、參加旅行貼貼紙識別時,筆者就想問一下陳展浚,我實在不明白戴上掛頸編號卡牌為何這麼為難和大反應?不可接受又是什麼邏輯?我唯一想到的是,就是有參與人士希望學2019年黑暴事件般,希望生事而避責?或是希望透過抹黑警方炒作輿論引起關注?

要知道在世界上,在任何法治社會爭取權利訴求和民主自由也必須遵守當地法律法規,沒有人可有特權躲在法治之外。「平生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也不驚」,筆者認為一個人如果是光明正大,行得正企得正的,根本不用怕遵守任何規則。筆者絕對支持香港警方合情合理合法的決定,敬希望社會各方能多明白、理解和配合。

作者簡介:高松傑,人稱高Sir,男,香港建設力量KOL、時評人,工商管理碩士,本科修商業、公共及社會行政,多個平台均有文章及視頻專欄,發放愛國愛港正能量,講好中國故事及香港故事。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陽江市政協委員、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河南省青聯港區常委、就是敢言副主席

(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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