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向《立場新聞》提告合理
律政司向《立場新聞》提告合理
高松傑
文章:律政司向《立場新聞》提告合理
《立場新聞》反政府立場鮮明,一直宣稱要「制衡權力,為無權者、弱勢和小眾發聲」,當中部份核心成員或前董事為惡名昭彰反中亂港份子。其報導立場偏頗,一直積極操控社會輿論氛圍,經常抹黑中央及特區政府,大肆煽動社會仇恨及渲染抗爭情緒。自《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立場新聞》仍有發表及刊登涉嫌煽動性文章。去年底,警方國安處採取行動,以「串謀煽動意圖罪」拘捕多人,申請法庭搜令搜查多處地方,凍結《立場新聞》約6,100多萬資產。經詳細檢視相關證據後,律政司最終以「串謀發佈及/或複製煽動刊物」起訴《立場新聞》公司Best Pencil (HK) Limited、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案件原定於今年10月31日至11月25日進行審訊。
筆者見審訊初期辯方圍繞「檢控時限」、「犯罪意圖的證明」及「控罪的合憲性」等檢控證據以外的法律觀點及程序與控方作爭論,最終法官駁回辯方有關爭議。及至審訊進行短短數天後,辯方盤問開初資料保存階段負責擷取《立場新聞》網站的警員時,發現曾擷取數百張涉及《立場新聞》網站的文章,質疑控方未有向辯方披露有關內容,並要求控方證人提供相關增補資料。
控方回應認為案件調查中曾考慮過有可能涉及相關罪行的30多篇文章,包括最終用作檢控的17篇具煽動意圖的文章,已全部披露予辯方,而未披露的文章只作為情報之用,並非案件調查的文件,亦沒有對辯方做成不公。其後,辯方以需時研究控方提供1000多頁增補資料為由,要求法庭押後聆訊,並質疑警方證人口供「有出入」,可能對被告做成「不公」,因此向法庭提出「永久終止聆訊」申請,其申請將於12月13至14日處理。若有關申請被法庭拒絕,案件將於12月19日續審。
筆者認為與2019年的黑暴案件一樣,律政司如要提出的任何檢控,都必需遵照《檢控守則》,考慮控方所獲得的證據而判斷是否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是針對違法行為本身的事實,而所有證據最終亦會於法庭公開及受到挑戰。被告是否有罪,是經法庭審訊,聽取控辯雙方舉證、辯護及盤問等嚴謹程序後,由法庭定奪。因此,警方必須謹慎審視所有調查所得的資料,分析涉案人的角色及犯罪證據,並篩選最有力的證據,經與律政司研討後,作為檢控的基礎,並在法庭作出舉證,令事實真相活現於法庭,使犯罪者繩之以法,彰顯公義。而也是按此機制,若没有充足的證據,律政司根本不建議作出提告,以免浪費社會資源,機制也突顯了香港司法制度的公平和優越。
就今次控方以《刑事罪行條例》「串謀發佈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起訴《立場新聞》成員,筆者見警方於牽涉海量文章材料的《立場新聞》平台中進行調查,最終梳理出10多篇涉嫌違反條例的文章,搜證過程極為嚴謹,所以筆者認為案件絕不可能是無的放矢。
筆者根據警方負責擷取《立場新聞》網站的警員所述,他們表示當時有情報指《立場新聞》的文章即將下架,於是應上級要求盡量擷取及保存《立場新聞》網上文章作情報之用。理論上,當時擷取的工序只為保存整個網站資料的完整性,當中必然包括大量與案無關的原始材料。控方經深入調查分析,並考慮相關證據後,最終在庭上提出17篇涉案文章作舉證,控方更將另外20多篇於調查期間曾被考慮可能涉嫌干犯相關罪行,而最終未被用作檢控用途的文章全數披露予辯方,充分顯示控方已相當謹慎,並致力考慮被告的利益。
筆者從早前《蘋果日報》6名高層涉「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件反映,有關被告都清楚知道基於其在《壹傳媒》集團的決策地位及角色,確實不可能就涉案煽動性文章的發表以「不知道」或「沒有參與」等為脫罪藉口,因此選擇及早認罪以換取較輕的刑期。
而在本案中,時任《立場新聞》總編輯的鍾沛權及前署理總編輯的林紹桐,同樣身居《立場新聞》要職,對其公司發佈之文章絕對責無旁貸。因此,辯方明知在在法庭上就控方提出的證據作爭辯勝算不高,唯有從法律程序落墨,嘗試挑剔控方舉證的「瑕疵」,以求令被告脫罪。辯方在審訊初期,首先圍繞案件的「檢控時限」、「犯罪意圖的證明」及「控罪的合憲性」等一些較宏觀的法律觀點和程序提出爭議,最終均被法庭駁回。及至正式進入審訊階段,辯方借法律程序挑剔及放大警方搜查細節,終於「如獲至寶」,以控方未有向辯方披露警方於最初資料保存階段,擷取作情報之用而未曾考慮用於舉證的資料,對被告造成「不公」為由,無限上綱上線借題發揮,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企圖以法律程序為被告「打甩」罪名。
筆者翻查資料,過往亦不乏此等打官司的拖延技倆,辯方往往小題大造放大所謂的控方「程序錯誤」及在個別法律觀點上「鑽牛角尖」,以此提出案件涉及「疑點」、「不公」,藉此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圖令被告脫罪:如譚得志於2020年間,多次擺街站並高叫口號及派發政治宣傳單張,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辯方於2021年4月因認為控罪違憲,指控方沒有清楚界定控罪字眼,違反撰寫控罪書的規定,向法庭提出「永久終止聆訊」最終被拒。另外女藝人應X兒於2005年被控藏毒,辯方曾以案件經傳媒廣泛報導、對被告不公平及造成困擾為由,向法庭提出「永久終止聆訊」最終被拒。
結論:《立場新聞》自《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一直仍然利用傳媒機構作為「保護傘」肆無忌憚發表及刊登涉嫌煽動性文章,筆者認為律政司就警方的有力搜證資料,遵照《檢控守則》提出向《立場新聞》趕出檢控實是正義之舉,可謂人贜並獲,情理法理俱在,不得《立場新聞》抵賴,而是次案件更再一次向社會大眾傳遞清晰和重大的信號,「一國兩制」的底線不容觸碰,法治不容挑戰。任何個人或機構均沒有凌駕法治的特權,新聞自由不是其違法亂港的免死金牌,對於那些公然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反中亂港分子,必須運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和香港特區現行有關法律予以嚴懲,絕不手軟。筆者希望法庭向公眾作出榜樣,依法嚴懲《立場新聞》,還香港公正、客觀、持平的新聞自由。
作者簡介:高松傑,人稱高Sir,男,香港建設力量KOL、時評人,工商管理碩士,本科修商業、公共及社會行政,多個平台均有文章及視頻專欄,發放愛國愛港正能量,講好中國故事及香港故事。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陽江市政協委員、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河南省青聯港區常委、就是敢言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