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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永遠真不了 外媒休想以假新聞去荼毒普羅市民】

2024年7月11日

近日,有別有用心的外媒刻意再度炒作香港終審法院兩名來自英國的非常任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和郝廉思(Lawrence Collins)相繼辭任的消息。這回,外媒引述來自所謂6 名資深商業律師所指,二人的辭任加劇了人們一直以來對香港法治的擔憂,並謂現在越來越多準備起草商業合約、成立合資企業或要處理仲裁案件的企業,正紛紛捨棄香港,轉向新加坡、杜拜或美國德拉瓦州(Delaware)等被視為更中立的地方。

到底有關報道所指的六名資深商業律師是誰?如此沒名沒姓的報道,絕對令公眾質疑報道內容的真實性,有關的六位人士根本從不存在,及只屬外媒為增添報道可信性而虛構的人物。《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向來被外部勢力視為「眼中釘」,因以上兩條分別於2020年及2024年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法例,嚴重地阻礙其實施以亂港去達到反華目的之圖謀。

報道中特別引述所謂一名具有30年從業經驗的商業律師表示,考慮到終審法院擁有商業上訴法院的權力,岑耀信及郝廉思兩位的辭任「對香港的打擊可說是毀滅性」。根據《基本法》第八十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終審權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值得注意的,是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訊,而不是「必需」邀請。 換句話來說,只要終審法院認為沒有需要,根據《基本法》的規定,即使不去邀請任何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訊,也是沒有問題的;安排海外法官參與終審法院審訊,只屬「錦上添花」, 即使不作此安排,也並沒有違反《基本法》。因此,外部勢力向海外法官施加壓力,去令他們辭任終審法院海外法官一職之政治操作,最終也絕不可能會奸計得逞的!較早前,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電台訪問期間之說法,便非常有道理:「沒有海外法官不會死人冧樓,而海外法官有人來有人走很正常,《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亦有人加入,而相關制度不設人數限額」。

外媒也在文章中指出,根據香港律師會的統計,在香港註冊的外國律師事務所數量已從 2019 年的 91 間減少至 2024 年的 74 間。事實上,這個數字缺乏了交待在2019至2024年這5年間,每一年在香港註冊的外國律師事務所數量之變化,故反應不到現實。而且,在這5年期間, 香港歷盡了「港版顏色革命」、新冠疫情、中美經濟角力及地緣政治的打擊,及全球經濟衰退等,律師行要成功繼續在香港生存,要靠著本身的實力和本事; 將外資律師行因本身經營不善或未能捱過經濟寒冬而倒閉、撤離香港或縮減規模的責任強行推給香港法治,只屬推卸責任、委過於人。 公道自在人心,公眾的眼光是雪亮的,任何媒體企圖以偏頗、失實的報道去荼毒公眾,最終必定是失敗的。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