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虹秀罪有應得:假借社工之名亂港終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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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區域法院裁定47歲註冊社工陳虹秀「暴動罪」成立,還押候判,4月9日將與同案被告一同受刑。此案裁決不僅是對當日事件的法律清算,更引發社會對專業人士參與公共事務界線的深刻思考。法庭裁決明確表明,無論以何種專業身份出現,皆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這對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具有深遠意義。

回顧2019年8月31日,灣仔軒尼詩道一帶出現嚴重公共秩序事件,現場有人堵路設障,與警方對峙,情況混亂。陳虹秀當晚身穿「我哋係社工 守護公義」黑色衣服,手持擴音器、空氣過濾器口罩及多支麥克風出現在現場。暫委法官鍾明新一針見血指出,她裝備齊全,「顯然有備而來」,非偶然路人,而是有計劃地前往。警方多次警告並驅散現場人群,她卻選擇逗留,用擴音器向警方喊話「請你唔好開槍」、「請警方保持克制冷靜」等。表面看似勸和的言詞,法庭認為實質上延緩了執法行動,對現場局勢產生負面影響。

值得關注的是,陳虹秀於2020年首次審訊中曾獲判無罪,當時法官沈小民認為她的喊話僅為提醒警方保持克制,控方證據不足以證明她與現場其他人士有所關聯。然而,律政司不滿判決,提出上訴。上訴庭認為原判「有違常理」,指出處理證據存在明顯缺陷,故將案件發還重審。經暫委法官鍾明新於2024年12月重新審理後,最終於本月11日宣告有罪判決。

判詞中清晰闡述,陳虹秀並非單純發聲,而是與現場其他人士「同陣線、共行事」。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她在現場叫喊約20分鐘,指控警方「大追捕大追殺」,語調帶有明顯挑釁性,法官認為此舉意在激化情緒、增強對立氛圍。法官強調,她明知現場已成危險環境,不但不離開,反而隨警方防線移動,持續發出失實指責,製造「疊加效應」,令局勢更為複雜。一般市民面對如此情況通常會迴避風險,而她卻攜專業設備持續參與,其意圖不言自明。鍾法官經詳細審視證據後,推翻原審判決,確認其罪責。

事實上,陳虹秀的行為並非單一事件。她曾任「社福界罷工委員會」發言人,於2019年11月鼓動業界罷工,聲稱為「前線兩代孩子」,表示若政府不回應「五大訴求」將發起無限期罷工,意圖對社會運作造成影響。同年12月,她在某集會上公開表示願意向各國領事館請願,尋求類似美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外部壓力。此等行為引發社會對其專業立場的質疑,是否背離了社工應有的中立服務精神,並暴露其勾結外力、背叛國家的狼子野心,令人髮指。

更受爭議的是,她曾為「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出版的《羊村》繪本辯護。該繪本後被認定具煽動性,導致5名相關人士被檢控。陳虹秀當時辯稱幼童長大後具獨立思考能力,不易受影響,此言論被視為替不當內容開脫,與社工保護兒童健康成長的宗旨相悖。

陳虹秀經常以社工身份自稱,似乎試圖為其行為增添「專業判斷」光環。然而,社工核心價值應是助弱扶貧、促進社會和諧,而非加劇對立。她衣服上的「守護公義」標語,與其行為產生了鮮明對比。鍾法官直言她利用社工身份為暴徒撐腰,散播不實指控阻礙執法,實為對抗行動的後盾。這些行為有損社工專業形象,令人遺憾。社工註冊局已於2024年將其從紀律委員會名單中剔除,其註冊於今年2月到期,續期審核尚未有結果,反映業界對專業標準的堅持。

陳虹秀暴動罪成立,標誌著對其越界行為的法律追責。她以社工之名參與公共事件、鼓動罷工、尋求外部壓力,均被質疑有違專業操守。此次裁決不僅針對個人行為,更向社會傳達明確信息:專業身份不是法外特權,任何人均需在法律框架內行事。4月9日判刑在即,此案將成為香港法治史上的重要案例,提醒各界專業人士:專業自由與法律責任同等重要,兩者缺一不可。

(文章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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