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聯會鄒幸彤拒交資料案終極上訴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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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前常委鄧岳君和徐漢光因未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判定犯有未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他們在2021年未提交所需資料,隨後提起上訴,但上訴被駁回。最近,他們向高等法院申請最終上訴許可證明書,但法官黎婉姬拒絕了他們的申請。法官認為該案件沒有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並認為申請人沒有合理辯護理由。因此,原判維持有效,他們將繼續服刑4.5個月。

3名上訴人包括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38歲,大律師)、前常委鄧岳君(55歲,無業)和徐漢光(74歲,退休人士)。控罪指他們在2021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在本港的幹事或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已認罪,被判囚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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