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記者漠視港人性命 為針對政府偏離報道職責】

近年來港人被誘騙至東南亞國家,遭到禁錮並被迫從事非法工作的情況再次死灰復燃,香港保安局上月稱有9名港人仍未獲釋。今天就事件有最新消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天從泰國回港,向公眾表示成功營救再多3男3女,年齡介乎29至44歲,分別被困於東南亞詐騙園區5至7個月不等,鄧局長傍晚時間在機場會見傳媒交待最新營救進展。
當眾多傳媒都在關注事件最新營救進展時,就涉事案件發問相關問題,但偏偏《明報》記者向鄧局長提問有關終審法院就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終極上訴得直的判詞中,指出律政司引「公眾利益豁免權」大幅遮蓋國安處的調查報告,問到日後會否不動用相關權力去遮蓋資料?另外,又問及本次的泰國營救行動為何沒有解釋局長的離港原因,為何不如以往安排憲報公布署任局長人選。
不能否認這個提問令人感到《明報》記者是有目標地質疑政府的不足之處,企圖打擊政府威信,過往《明報》的文章都存有偏頗報導的手法。於2022年12月16日《明報》刊登一篇由作者曾志豪撰寫的偏頗評論文章,內容有關撤銷「安心出行」及Google檢索國歌結果,最後被特區政府發聲明指出作者在《明報》發表誤導文章,對偏頗評論表示遺憾。除此之外,《明報》又刊登一直抹黑特區政府,又作出誤導性指控的「尊子漫畫」,漫畫內容意圖向讀者混淆視聽,導致多個政府部門就誤導性指控作出澄清。最近又刊登港大法律學院客席教授陳文敏的專欄文章,題為《評林卓廷7.21案︰上集還是中場?》。專欄文章有意誤導讀者,刻意漠視已經有「白衣人」繩之於法,動搖市民對法庭的信心。《明報》一直允許這些文章刊登到底居心何在?
鄧局長向《明報》記者回應出憲報的使用是按實際需要,而是次救援行動是有隱蔽性,不想影響拯救行動及生命,鄧局長重申他和特區目標只有一個,就是盡快救回人命,強調人命最重要。現時仍不透露有關行動細節是避免危害到仍待拯救的港人的生命安全。
筆者不禁想問,當局是否真的應該事先透過憲報告知所有人,局長將前往詐騙園拯救被禁錮的港人?這樣的做法是否等同於提前通知綁匪「我即將來救人,你準備好嗎?」這樣的消息無疑會讓綁匪做好準備,甚至可能加劇被害者的危險。再者,這位記者的提問似乎缺乏深思熟慮,讓人對其專業資格產生懷疑。作為媒體工作者,應該具備更深入的分析能力,而不是僅僅停留在表面。
政府一刻不休,盡心盡力拯救遭禁錮港人,是次記者招待會的目的是向市民報告好消息,然而,從上述情況來看,該記者似乎更專注於尋找機會批評和質疑政府的措施,而非真正關心被禁錮港人的安全。這種現象不禁讓人思考,《明報》記者在報導公共議題時,是否已經偏離了其應有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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