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子漫畫停刊咎由自取】

與言論自由無關

文章:高松傑

· 高松傑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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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涉誤導公眾的《明報》尊子漫畫劃上句號。《明報》編輯部今日(11日)在報章 A14「Emily 版」以編按形式公布,「Emily 版尊子漫畫及世紀版乜議員漫畫,將於 14 日(周日)起停刊,《明報》多謝尊子 40 年來與我們一起見證時代的變遷。」,筆者對此表示歡迎。

一如預料,筆者也不難估計到明報職工協會和香港記者協會發聲明作所謂聲援,並把事件抹黑至香港容不下批評的聲音,言論自由空間進一步收窄等不實的表述,企圖製造公眾恐慌。事實上,《明報》連載的尊子漫畫,過往一直屢受特區政府點名批評發放錯誤資料和誤導公眾等,近半年內最少 6次。最新一次是在日前(9 日)。

當日漫畫提及政府最近公布的完善地區治理新方案,內容為兩人對話,其中一人聲稱,「會考中英數唔合格、膽固醇過高、癡肥、有心臟病、矮細、色盲、大近視」等人,「只要長官認為合適,都可委任佢哋做防火滅罪委員會。」漫畫的內容明顯混淆視聽,並帶有歧視成分。民青局同日作出回應,批評「尊子漫畫」內容無視事實,混淆視聽,並帶有歧視成分,民青局局長麥美娟嚴厲譴責有關行為。民青局又指,《明報》近日接二連三針對政府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作出一些誤導性的言論,扭曲解讀建議方案內容,屬政治凌駕道德的行為,筆者作為九龍城區撲滅罪行委員會成員也對「尊子漫畫」侮辱和不實嘲諷而感到十分氣憤。

此外,在4月1日「尊子漫畫」又抹黑政府「用200億興建監獄及聘請懲教人員來對付市民」,被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點名批評。鄧炳強表示,政府非常樂意接受批評,但是對於一些並非批評、並非基於事實的誤導性的指控,來挑動市民對政府的不滿,他認為有責任將真相說出來,公開對這些誤導性的指控作出譴責,並讓市民有知情權。鄧炳強又說,事實上「尊子漫畫」在過往六個月不只一次針對政府作出一些誤導性的指控。過去半年中,無論是警隊,又或是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甚至是勞福局,或是文體旅局,都已經就着一些誤導性指控作出了譴責和澄清。

筆者認為《尊子漫畫》結束可謂咎由自取,筆者認為《尊子漫畫》很多內容一直也令讀者產生錯誤觀感,有軟性煽動產生仇恨之嫌。事實上實在有太多與這此類形近似的作品,(如:羊村繪本)借漫畫向在市民腦海產生的效果,具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特區政府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警察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簡單直接而言就是洗腦。不止香港政府,就連筆者和很多香港市民也嚴正要求《明報》編輯部能夠正視和處理事件,決不能再讓毒瘤繼續遺害人間。沒錯,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轄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自由和繁榮的「一國兩制」特別行政區,香港的新聞自由一直獲得基本法的保障。但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筆者相信在任何一個國家,任何新聞、諷刺和嘲諷時弊,也要基於事實和理據,筆者相信各國政府和市民也是歡迎當地的新聞媒體建設性監察和基於事實的批評而進步,但如發表言論的人或媒體亦應該為其言論內容負責,如濫用此等權利誹謗他人甚至挑起社會爭端,則負上法律責任也是合情合理。

在上年國家領導人曾對香港所有愛國愛港傳媒作出深情勉勵和期望,指在香港多元社會,尤其需要愛國愛港傳媒堅持真理、激濁揚清;尤其需要愛國愛港媒體人秉持使命、擔當作為。筆者認為過往很多媒體在採用一些文章、專欄或漫畫時,也會用上「作者文責自負」的方式置身事外,但筆者認為既然文章或漫畫在該報或媒體刊登,那它們自己也是否應該負上一樣的法律責任?筆者認為市民期望的香港媒體除了善用新聞自由,監察政府的施政外,更應該自覺守法,明辯事非真偽,主動地維護國家安全,遵守法律,主動向社會傳播有關國家安全和正能量的信息,爲廣大的讀者和觀衆提供正確、全面、不偏不倚的資訊,希望相關媒體能夠檢視也作出改正,也希望香港特區政府能夠盡快就規管和打擊假新聞或假新聞的法例推出方案,以防一些外國代理人或不法分子以不同方式誤導我們的青年一代。

(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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