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劏房問題必須變通和多管齊下 】

文章:高松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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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李家超上月曾到元朗探訪一個居於百多呎劏房的四人家庭,他當時稱劏房影響小童成長,表明會加快土地房屋供應及研究如何解決劏房問題。香港特區政府(25日)將公布新一份施政報告,有傳指新一份施政報告繼續對劏房有所著墨,包括會定義「劣質劏房」,也會制訂更多措施,協助有兒童的劏房家庭改善居住環境,筆者歡迎有關政策,我見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鄧家彪稱指屋宇署在分間單位結構上有相關指引,建議可訂立標準,應訂下人均面積不應少於6平方米(即約65平方呎),否則對兒童腰骨、腦部孔視力發展會造成影響,對此建議筆者也表示讚同。

早前已多個政黨、團體及議員早前要求政府交代「告別劏房」時間表,「告別劏房行動」召集人、立法會議員鄭泳舜曾提倡5年內取締劣質劏房,港澳辦主任夏寶龍兩年前也曾提出,希望香港在2049年前可以告別劏房、籠屋。有消息指當局擬就取締「劣質劏房」訂定政策,惟具體細節待定。有立法會議員估計「劣質劏房」約佔總數兩成,並指未來十年公營房屋建屋量「頭輕尾重」,促短期內考慮為等待編配公屋的育有兒童劏房戶,制定政策增加上樓途徑。筆者有過住劏房的經驗,也經常探訪劏房户市民,所以深明住劏户之苦,安居樂業是很多人的心願,然而香港寸金尺土,樓價近年不斷攀升,一屋難求,俗稱「劏房」的分間樓宇單位成為不少人,特別是低收入人士的住屋選擇。筆者參考了政府統計處報告一些數據,全港現時約有10.7萬個劏房,即平均一個單位,被分間成3.2個劏房,現時全港約有21.4萬人居住在劏房內。 根據統計處資料,居於劏房的住戶人均居住面積,由20165.3平方米微升至6平方米(約64.6呎),惟面積依然只得半個車位,低於一般全港家庭住戶的193.8呎,亦不及公屋標準的75平方呎。面對居住環境惡劣、面積小,但租金高的處境,政府一年前通過俗稱劏房租務管制條例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訂明優先續租、限制租金加幅及不得濫收費用等規定,藉以保障租客權益。然而,一年過去,劏房租戶的情況改變不大。

在過去,筆者同意政府要取締所有劏房,但見政府在過去推出了不同的措施,仍未能解決日益嚴重的劏房問題,所以我認為政府應要加快土地房屋供應,令劏房的市場需求越來越細,慢慢便會消失。另外,筆者見現在居住在劏房包括有等上公屋的基層巿民、新移民家庭、長者、少數族裔、港漂等。其實特區政府現有有很多政策,能夠把個別的類別分流,例如特區政府的青年宿舍計劃,現在香港約有5個,一般限1830歲在職青年(全職/兼職/自僱均可),必須為香港永久居民;單人申請者的收入水平上限為每月$25,000及總資產淨值上限為$380,000。筆者見其實很多現在居住在劏房的港飄其實也符合以上要求,但礙於他們不是香港永久居民而沒法申請,建議政府可以放寬這些限制,容許香港居民(如來港工作滿三年)或之前「消費券計劃」香港居民拎取資格的參考情況都可以申請。把住劏戶的不同類別的市民,在現有各政策局現有措施中進行優化分流出去,再配合政府加快土地房屋供應,筆者相信只要政策措施願意變通和多管齊下,劏房的問題一定可以慢慢解決,讓每一位香港市民也能夠活得更有尊嚴,期待下星期施政報告的發布。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章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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