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眾院長
「黎智英案」聆訊日前續審,原訟法庭的三位法官審理其「勾結境外勢力」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兩項罪行。案件開審以來,美西方反華組織對香港特區政府施壓從無間斷,試圖以各種欠缺實據的指控,迫使政府未審先放黎智英。這種外部干預的行為,無論是出於政治動機還是所謂的「人權」考量,都顯得極其可笑且徒勞。這宗案件不僅牽涉到個人的法律責任,更體現到外部勢力對香港法治的干預與挑戰。
外國假律師團隊抹黑
首先是一個自稱代表黎智英的所謂「國際律師團隊」,由反華組織牽頭人物Caoilfhionn Gallagher領導,多番在英國舉行所謂的研討會,借此炒作「黎智英案」,抹黑香港打壓言論及新聞自由。然而,這些行為實際上並不具備合法性和代表性。黎智英的香港律師事務所羅拔臣(Robertsons)已經明確表示,只有他們才是合法代表黎智英的律師團隊,與這些外國假律師團隊劃清界限。
其實,無論外國勢力如何抹黑,都徒勞無功。《監獄規則》清楚解釋了黎智英在監獄中的安排,而這些規則是有根有據的,不能隨意被左右。懲教署亦有就黎智英單獨囚禁發言,指一直根據《監獄條例》、相關法律及既定機制處理在囚人士的囚禁安排。若在囚人士主動提出要求保護而希望單獨囚禁,而管方有合理理由相信為維持秩序或紀律,或為囚犯的利益,需要作分隔安排,管方會按情況相應安排。換言之,懲教署證實黎智英主動要求單獨囚禁。
在醫療方面,每個懲教機構都有醫療設施,而羅拔臣亦為黎智英發聲明指在監獄獲得適切醫療照顧。在宗教方面,懲教署亦指黎知悉他可透過懲教署特別安排領聖餐,但須神父為黎一人主持彌撒。由於安排上較為不便,暫未提出要求。這一切都表明,黎智英獄中狀況並不如某些外國政客所渲染的那樣不堪。
西方施壓讓黎智英逃刑責
黎智英聘請了資深的律師團隊,包括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和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這些律師團隊已經詳細審視控方的證據,並清楚明白,只有在控方排除所有合理疑點的情況下,黎智英才能被定罪。然而,某些西方政客卻公然不顧法律程序,企圖利用政治壓力來讓黎智英逃避刑責。他們中有些人甚至擁有法律背景,卻選擇無視法治的基本原則,這不禁讓人感到失望。
美國候任總統特朗普近期也試圖插手此事,表態會想辦法拯救黎智英。這種言論顯示出他對香港的憲制秩序和高度自治的無知,以及對香港刑事司法程序的陌生。特朗普的無知與霸凌行為,令他在國際舞台大出洋相。
另一邊廂,英國首相施紀賢在10月17日公開呼籲香港特區「立即釋放黎智英」。作為前英格蘭和威爾斯總檢察長,他更應該明白司法獨立的重要性,要求「立即釋放」的言論無疑是對香港司法程序的干預。而有一點必須釐清,黎智英在2022年12月因為欺詐罪被判處5年9個月的監禁,故現在羈押獄中是在服刑,所謂「未審先判」的指控完全是扭曲事實。施紀賢身為大律師,精通法律,其口中的「釋放黎智英」相信是打政治嘴炮多於實際要求。
施紀賢以廉價的政治口號迎合英國議會內的反華陣營,這種政治凌駕法治的行徑,實在不應該出自一位法律界的資深人士。英國外相(David Lammy)林德偉在施紀賢的影響下,也表現出對法治的漠視,甚至承諾英國政府將繼續要求特區政府「立即釋放黎智英」,不過從中英外交的走向來看,林德偉的「承諾」似乎擺姿態大於實際。
政府堅決維護法治公義
無論特朗普、施紀賢和林德偉如何搖唇鼓舌,香港都將堅守依法辦事的原則,維護法治公義。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已明言,任何外部的壓力都不會動搖他執行職責的決心。黎智英面對的審訊,是其他普通法地區所熟悉的,他的待遇與其他觸犯法律的疑犯並無二致。即使他的家人招募了外國政客來為他辯護,香港的司法制度仍然會如常運作,不受外部影響。
外部勢力的干預只會讓香港更加堅定地捍衛其法律制度與法治精神。香港的司法獨立性和公正性不會因為外部的政治壓力而動搖,對於任何觸犯法律的任何個體,法律均一視同仁。外國勢力施壓「黎智英案」注定徒勞無功。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