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外國假律師團隊】

· 港聞,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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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哪吒仔

反華亂港頭目黎智英所涉的「串謀勾結外力危害國家安全」及「刊印煽動刊物」案早前已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即將於11月20日再訊,而黎智英會自行出庭作供自辯。不難估計到他的外國假律師團隊再次「發功」,以一堆瘋人瘋語的歪理去發布虛假信息誤導聯合國,為黎智英爭取更大的輿論力量,務求向香港的司法界施壓影響判決。

面對著外部勢力藉黎智英案公然干擾審訊,抹黑香港特區司法制度和審訊的公平性。香港特區政府毫不猶豫,立即就事件發聲明強烈譴責,直斥這個背景不明的黎智英外國假律師團隊,發表的言論毫不可信,特別是捏造有關黎智英羈押待遇的事情,完全是無中生有。加上,特區政府指出黎智英真正的代表律師近日亦已作出澄清,表明在獄中獲適切治療及待遇,外國假律師團隊仍繼續惡意地利用虛假信息濫用聯合國機制,大搞政治操作,行徑實在是缺乏法律執業者的專業操守。

我們細看黎智英外國假律師團隊的所謂黎智英在拘留期間所遭受到的不人道待遇,不外乎是被剝奪人權、單獨囚禁、無法領「聖餐」、得不到適切治療致糖尿病情惡化等,以上種種造謠的說法並非事實。黎智英知道自己有透過懲教署特別安排參加領聖餐的權利,但因為實施上較為不便,所以暫未有提出要求。再者,事實上香港一直依法保障在囚人士權益,而懲教署會為所有在囚人士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並設有現行機制,包括透過獨立訪客,例如太平紳士等會定期巡視的安排,以確保在囚人士的權利獲得保障。

另外關於黎智英單獨囚禁的安排,是根據黎智英的意願並由懲教署經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依法安排的。根據懲教署署長根據《監獄規例》第68B條可作出有關囚犯不應與其他囚犯交往的安排即所謂的「單獨監禁」。而當中囚犯是可以自行提出要求、由懲教署署長依法考慮後審批,或由懲教署署長根據法律規定及程序,在考量了相關的因素後而作出。有關安排的其中一個目的就是保障囚犯的人身安全和福祉。清楚看得到懲教署處理黎智英相關事宜,均採取上述安排,一視同仁,與其他在囚人士無異。

總括而言,身為法律執業者行事時必須以事實和證據為基礎,但黎智英外國假律師團隊所講的每個事件均是虛構,是抹黑特區政府的卑劣政治操作。可幸的是香港特區政府早已揭破外力的政治攻擊及抹黑伎倆,以強而有力的言辭去堅決抵制一切謊言謬論,堅拒外部勢力插手干預,確保香港的司法機構獨立公正。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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