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無恥之逃」代表 想盡辨法 逃避刑責】

筆者:哪吒仔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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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責任承擔,民主派各人看似向來都沒有,特別在面對刑責時,他們總是想盡辦法逃避,當中令筆者聯想起的表表者必須提到畏罪潛逃到海外的許智峯及梁頌恆。

誠信早已破產的許智峯是香港警國安處懸紅100萬元的通緝犯,原因是於2019年7月6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許串同另外3人刑事毀壞另一男子電話內的數碼檔案,許就件事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等3項罪名,案件押後至2021年1月26日再訊。不過當時許就被發現身處在丹麥,許透過助理訛稱因 「公務」需要到丹麥進行外訪,而有關行程是預早安排,而且許獲裁判官批准可因公務離港,保釋條件是容許他公務外遊,離港前72小時需要通知法庭及警方。

當然事件就如大眾所想,許就是勾結外國議員為他設詭計做一場「大龍鳳」,虛構外訪行程欺騙法庭解除其離境限制,棄保潛逃。許在同月3日透過Facebook宣布,結束所謂一連三日的外訪,向外宣布已經「著草」,並退出香港民主黨,要與香港暫別,說到底就是要逃避刑責。期後許智峯潛逃到澳洲,不時出席多個不同國家的聽證會,又聯同其他逃犯任建峰、劉祖廸一同向澳洲國會乞求澳洲對香港官員實施制裁、杯葛北京冬奧及主動要求聯合國派特使監察香港人權狀況等。他種種行為等同於主動邀請其他西方國家干涉中國同香港的內政,意圖明顯仍然死心不熄,想擾亂中國和香港。

「無恥之逃」另一代表人物梁頌恆,他的行徑完全顯露出無恥的表現,他曾是香港前立法會議員,前青年新政創黨召集人,前香港民族陣綫發言人。他最為人熟悉事件就是於2016年10月因宣誓就任立法會議員時辱國瀆誓,期後被取消就職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同年11月2日他聯同前議員游蕙楨及3名前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室,期後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監4星期。各人都在服刑,唯獨他就定罪和刑期作上訴,於2020年被高院駁回,他再向終院提出終極上訴。最終終院在2021年3月批准梁的上訴,案件排期至6月22日處理。可是心懷不軌的梁早在2020年11月已潛逃美國擬尋求政治庇護並向媒體聲稱,會進行「國際游說」工作,又呼籲美國為港人提供「救生艇」,並大力「制裁」香港。

此外,梁頌恆被法庭頒布禁制令禁止梁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並於2017年被行管會入稟法院追討約93萬元已發放的薪津,並在8月要求法庭頒令梁破產。行管會追討的款額連同訟費估計達500萬元,厚顏無恥的他當然沒有理會更揚言不會還巨額訟費公帑。無恥又怎會只得一樣,在2020年民主派「35+非法初選」,當時各大報章均宣佈梁會報名參加,令人費解是兩日梁突然臨陣退縮,發聲明對開公宣布與團隊商討後決定不會參加初選,亦不參加立法會的選舉,完全乎合他怕事的人設。

兩名港獨亂港分子設法用計「著草」的行為讓人無法理解,他們放棄了法律程序和處罰,選擇了逃避和躲藏。他們的行為不僅是對司法的蔑視,也是對正直和道德的背叛。永遠背負著逃亡者的污名,無論潛逃到世界各地,他們的罪行無法洗脫,也讓人對他們永遠瞧不起。

(文章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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