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記者的新聞專業操守到底何在?】

· 龔靜儀大律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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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港人疑被誘騙到東南亞國家被禁錮及被迫從事非法工作有死灰復燃的迹象;香港保安局上月公佈仍有9名被誘騙到緬甸等地詐騙營的港人尚未獲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天(3月7日)從泰國返港後,即時在機場會見傳媒交,待最新營救進展。鄧炳強局長表示,再多6名被困東南亞詐騙園區的港人獲救,當中包括3男3女,強調營救行動不牽涉繳付任何贖金,6人年齡介乎29至44歲,分別已被困5至7個月不等,他們在記招期間已經安全抵達曼谷,預計在今晚10時可返抵香港。

鄧炳強在記者會上說,是次營救行動不涉及繳付贖金,連這次6名人士在內,特區政府已先後成功營救了25名港人返港。 截至目前為止,尚有3位港人有待營救,鄧局長也強調特區政府定會繼續盡全力去完成整項營救工作。之後,便是記者發問環節;最令人氣憤的,是期間竟有一名明報記者,其提問的第一條問題,竟是關於支聯會案;明顯地,這位明報記者是在浪費記招的寶貴時間,其刻意偏離今天記招會主題的提問,正是完全漠視全港市民對是次拯救行動作出更深入了解的機會,也浪費了所有觀看記招會的觀眾之時間,明報記者如此偏離主題的提問,直接顯出其採訪的不專業,也反映其並不具有專業新聞工作者應有的操守。站在公眾的角度,明報極有必要出來就事件解釋、澄清及交待一下,這條提問到底是記者自己決定問的,抑或是明報給了記者指令去作出此提問? 記者或明報到底是基於甚麼原因,要作出如此偏離當天記招會主題的題問?對於以上疑問,普羅市民也理應有全面知情權。

明報記者的第二條問題,則指鄧局長是次離港並沒有向外公布及出憲報;對此提問,鄧局長鄭重回應是次行動有隱蔽性,否則會影響到整個拯救行動,亦影響了生命。任何明眼人都可以明顯看出明報記者明顯著眼於尋找特區政府的錯處,藉此打擊政府的威信,特別是由於任何人只要稍有常識,及願意去稍為想一想,便可以輕而易舉地總結出鄧局長今天回應該明報記者的答案:「我和政府的目標只有一個,就是要盡快救回人命,人命是最重要的。」 為何明報記者不去問一些具有實質意義的問題? 如此愚蠢的提問,根本是在浪費鄧局長及所有觀看記招會市民的寶貴時間! 明報及該記者都應該回去反省該記者會有如此不專業的表現,除了向公眾交代是次惡劣表現的原因外,明報及該記者更有必要向公眾致歉,並保證這類事件將來絕對不會再度發生。

翻查資料,由於明報於去年3月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曾刊登誤導性的報道,而被鄧炳強局長狠批其標題「是假的,是錯的,是不對的」為「惡毒」,及有可能引起香港市民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誤解,甚至不必要的關注。明報隨後在網頁刊登「更正及澄清」,承認有關標題不準確,惹人誤會,並作出更正及深表歉意。

於2022年1月,大公報曾點名批評明報,質疑其是否「想接過蘋果的煽動角色」。當時因為明報刊登前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客席副教授羅永生的文章「權力魅惑狂獻祭 知識分子作羔羊」,指當局檢控媒體人士及港大移除紀念六四的雕像「國殤之柱」是「大清算」,為了「祭獻」政治權力;並指當局選在立法會選舉後執法,是為了轉移低投票率、選舉「失利」的視線。其後,大公報發出評論文章,質疑明報刊登羅永生此篇文章「到底意欲何為?」並稱,「如果明報真不是想接過蘋果的煽動角色,就應該用實際行動來證明自己」。這篇評論還稱,明報想用編按作為「免責聲明」,但這卻改變不了「客觀事實」。

政府連月來馬不停蹄親力親去拯救生命,努力作出營救,明報記者今日於局長的記招上盡情惡意地破壞,竟然質疑局長緊急離港救人前,無解釋離港原因亦質疑沒有刊憲,莫非政府刊憲告知全世界現在香港去園區救人,令一眾罪犯有所警惕,而平白引致整項營救工作不能成功?

公眾的眼睛是說亮的,到底明報記者的提問是否別有用心,普羅市民心目中肯定已經有了正確的答案。表現不專業甚至是別有用心的新聞工作者及報館,被讀者嫌棄及不再予以信任,定是必然之結果,如此結果也只屬其咎由自取!

(文章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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