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

· 林伯強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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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旨在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營造維護國家安全的濃厚氛圍,增強防範和抵禦安全風險的能力,同時令巿民認識國家《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培養國民身份認同。

以往,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有所缺失,例如遲遲未就《基本法》第23條進行本地立法,以致被外國勢力利用國安漏洞,在香港發動2019年「反修例騷亂」,試圖顛覆國家政權。然而,2020 年 6 月 30 日,中央人民政府為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以及保障香港居民的利益,以「決定」加「立法」的方式制訂《香港國安法》,成功遏止危害國家安全的威脅和行為。 

中央人民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基本法》第1條表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十二條表示:「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所以,中央有責任、亦有權力根據香港情況進行相關決定,這是中央準確落實《憲法》及《基本法》的體現。 

自《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以來,香港社會回復穩定。最近,香港舉辦多項大型國際盛事,例如「渣打香港馬拉松」和「香港國際七人欖球賽」,吸引旅客到港,更有助進一步鞏固香港國際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的地位。由此可見,《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後,香港已從由亂及治,進入由治及興的新征程,香港的未來一定更加美好。

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所以我們都應該肩負維護國家安全的使命。我們更應該認識總體國家安全觀對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因為「總體」兩個字提示我們應以宏觀的角度全盤理解國家安全。國家安全絶不僅僅是保衛國土安全、軍事安全,也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例如,網絡犯罪行為威脅我們正常的生活,動輒令我們失去金錢、名譽,甚至危及人身安全,足以影響社會的安穩。作為社會的一分子,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要守法守規、持守正確的價值觀。

國家安全涵蓋多個重點領域,包括傳統安全領域、非傳統安全領域,以及新型安全領域。最近,中國發展出多4個新型安全領域,包括糧食安全、金融安全、數據安全,以及人工智能安全。由此可見,隨着世界不斷進步,國際政治環境急劇變化,我們正面臨新的國家安全風險,需要盡每個國民的責任,一起維護國家安全。

另外,《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亦已於本年3月23日刊憲生效。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標誌着香港特別行政區終於完成《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本地立法的憲制責任,完成了歷史使命,不負中央所託,不負國家信任。完成23條立法是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必要工作,確保「一國兩制」中「一國」的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和「兩制」的香港特區長期繁榮穩定。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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