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意研究作為包裝 |只為達到反華政治目的】

· 龔靜儀大律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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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0日,「香港民意研究所」發布最新民調結果,指稱於 11 月上旬進行的調查中,有 65% 受訪者認為香港新聞傳媒有「自我審查」,比率創 1997 年有紀錄以來新高;另有 22% 認為沒有「自我審查」,淨值為正 43 個百分點,淨值同樣是歷史新高。 調查結果也聲稱有75% 被訪者認為新聞傳媒批評中央政府時有顧忌,認為批評特區政府時有顧忌的則有 70%,比率較去年顯著上升 14 個百分點;同樣地,兩項數字的淨值亦創歷史新高。

說到底,正由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香港新聞傳媒絕非「高人一等」,去漠視法律的規定;反之,傳媒也要和所有普羅市民一樣,遵守所有香港法律。在香港,任何人不論貧富,不論身份地位,都必須依法而行。 是次香港民意研究所在釐定問卷問題的時候,取巧地使用了「自我審查」之字眼,去誤導被訪者; 即使作為一般普羅市民, 都有責任去確保自己日常每一個行徑,均沒有違反任何法例,這完全是作為良好公民的最基本責任。

在學術圈及大學生撰寫論文時,必須注意不能「抄襲」, 論文當中有任何內容是取材至那一本典藉或那一篇文章的那些章節、那些頁及那幾行等,都要在論文著名所有相關內容的出處。眾所週知,抄襲行為一經被揭發,抄襲者便必須承擔非常嚴重的後果。然而,多世紀以來,不管是在學術圈還是在大學,都沒有任何聲音指批評過以上學術圈及大學規定不能「抄襲」之做法屬於要求學者及大學生「自我審查」,並以此作為基礎去爭取將禁止「抄襲」的規定予以廢除,甚至因而對學術界及大學進行攻擊及抹黑!因此,如果要做到公正持平,問卷的相關問題,應該被修正為「被訪者認為香港傳媒是否有在行使法律賦予的言論自由時,是否有依法去確保傳媒本身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規定?」

到底「香港民意研究所」是一個甚麼的組織?1991年6月,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成立「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旨在透過民意調查收集數據,研究和分析香港的民意發展,由鍾庭耀出任研究主任。至2019年7月,鍾庭耀從港大退休,「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隨之脫離了港大,成為了獨立機構「香港民意研究所」,自負盈虧,繼續由鍾庭耀擔任領導。值得注意的,是該機構多次被爆出與不同的反中亂港組織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2004年,在香港立法會選舉期間,鍾庭耀親口承認其民調接受了「美國民主基金會」(NED)及其屬下的「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NDI)的資助,去進行政黨發展的調查。至 2012年8月,鍾庭耀被爆收取了來自美國超過7萬美元的資助,及「英國網路觀察基金會」的5萬英鎊。 至2018年,「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更被爆操控鍾庭耀的民調。

「香港民意研究所」如此的劣質斑斑,及曾多番收取外部勢力的資助,其調查結果又焉能稱得上具有任何公信力? 說穿了,這類報告只是以民意調查作為包裝,旨在以歪理去抹黑中央及特區政府,去與西方國家的無恥政客一唱一和;只要外國主子一聲令下,大量這種收取了外國或境外資金的反中亂港組織,更會此起彼落地一呼百應,以一遍又一遍的歪理去無理批評中央及特區政府,從而達到反華之政治目的。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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