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會有廣泛共識支持特首向中央提請人大釋法
香港社會有廣泛共識支持特首向中央提請人大釋法
高松傑
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於27日至30日在北京舉行。 此次會議或有機會增加與香港國安法相關的釋法議程。對此筆者大力支持,其實香港社會早已有廣泛共識,香港國安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所訂立,立法目的之一就是要防止外國勢力干預,事實一再証明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有力推動了香港實現由亂到治重大轉折,有力保障了港人根本利益,任何組織或個人都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 就黎智英案涉及勾結外國勢力,若容許外籍律師參與審理,根本就已違背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而找一個普通法系外籍律師去處理案件,他根本不可能理解香港國安法,不能協助法庭處理案件,另外若準許海外大狀參與案件,與香港國安法試圖防止外國或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及保障國家機密免被外洩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馳。 海外大狀只要一離開香港,實際上便難以受香港法律或專業守則約束。 更有機會引來西方反華政客對香港司法制度的污衊和抹黑,外部勢力趁虛而入干預本港司法,導致國安風險上升。
早前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向中央提交的報告中,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六十五條作出解釋,以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安犯罪案件的工作,筆者認為特首的決定是高度負責任的一大體現。 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部分,行使法律解釋權是憲法賦予的重要職責,其釋法權的行使,是負責任的體現,有助於解決香港特別行政區治理中遇到的重大分歧,有助於凝聚社會共識,對於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繁榮穩定和“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過去的經驗中,每一次“人大釋法”也都能夠起到息紛止爭、為香港解決重大問題的作用,筆者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次根據特首的請求,審視國安法的原意如被曲解,透過釋法去糾正錯誤,釐清關鍵問題絕對"合情合理合法合權"。 “人大釋法”是堵上法律漏洞的必要之舉,也是確保香港國安法準確實施的必須之舉,各界的期望。 “人大釋法”也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地位,對於鞏固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意義重大。 我們各界都期待,“人大釋法”為港解疑釋惑、息紛止爭,推動香港向前發展。
作者簡介:高松傑,人稱高Sir,男,香港建設力量KOL、時評人,工商管理碩士,本科修商業、公共及社會行政,多個平台均有文章及視頻專欄,發放愛國愛港正能量,講好中國故事及香港故事。
香港再出發共同發起人、香港菁英會副主席、網絡紅人工作者協會創會主席、陽江市政協委員、中國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河南省青聯港區常委、就是敢言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