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綽號「快必」)因多次於2020年在街站活動中發表煽動性言論,被法庭裁定11項煽惑文字等罪名成立,最終被判處40個月監禁及罰款5,000港元。他不服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但先後遭高等法院上訴庭及終審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煽動言論的社會危害
譚得志的街站活動並非單純的政治表達,而是涉及多次公開發表煽動性言論,引起社會矛盾。例如,2019年3月21日,一段網上流傳的影片顯示,譚得志在街站期間高喊煽動性口號,甚至辱罵途人,稱對方為「大陸喱」,要求其「返大陸」。這類言論不僅帶有明顯歧視性,還試圖挑起香港與內地居民之間的矛盾,製造社會分裂。
這種煽動言論的危險性在於,它不僅傷害個人尊嚴,還可能引發更廣泛的對立情緒。一個多元社會的穩定,建立在相互尊重與包容的基礎上,而譚得志的言行顯然背離了這一基本原則。
暴力行為與法律責任
除了言論煽動外,譚得志的暴力行為也令人關注。2020年5月31日,他在中環10號碼頭與政見不同的市民石房有發生爭執,並襲擊對方致其受傷。這一行為最終被法庭裁定普通襲擊罪名成立。更早之前,他在街站活動中對一位政見不同的高齡長者施以掌摑,更是突破了道德底線,展現出對政見不同者的極端不容忍。
譚得志的街站活動已經超出了合法的政治表達範疇,成為挑釁和傷害他人的工具。他的行為不僅損害了受害者,也對社會秩序構成威脅。
參與「35+初選」計劃的政治意圖
譚得志還積極參與「35+初選」計劃,該計劃的目的是透過控制立法會議席,癱瘓香港特區政府的運作,進一步製造憲制危機。譚得志不僅提交提名表格參與初選,還簽署相關聲明,並多次舉行街站活動為其計劃造勢。法庭認為,他的行為屬於積極參與,是計劃的重要推動者之一。
而譚得志明知該計劃的後果,卻仍選擇參與,並以行動支持其實施。他的行為不僅違反了法律,亦是嚴重挑戰了香港的政治秩序,對社會穩定構成威脅。
國際視角下的歧視與煽動
譚得志的言行還反映出歧視性言論的危害。在國際上,許多國家對歧視性言論和煽動行為採取嚴格的法律限制。例如,法國於2020年底通過法案,將基於口音的歧視列為「種族歧視」,違者可被判處最高3年監禁及4.5萬歐元罰款。類似的法律規範表明,煽動及歧視性言論並非僅僅是道德問題,更可能構成法律責任。
這種零容忍的態度在香港同樣得到體現。2024年9月,一對香港夫妻乘坐國泰航空的航班中,他們因為後排的一名內地女孩調整椅背影響他們看電視而對她進行辱罵和騷擾,甚至使用歧視性語言稱呼她為「大陸妹」。該對夫妻不僅踢踹女孩的椅背,還豎中指和出言挑釁。最後,國泰航空在調查後決定將這對夫妻列入黑名單,禁止他們未來搭乘任何國泰集團的航班,可見歧視行為在任何地方都是不被容許的。
譚得志透過妖魔化內地同胞,煽動社會對立情緒,其言行在任何法治國家,同樣可能面臨嚴厲的法律懲罰。
結語
譚得志因其煽動性言論、暴力行為及參與顛覆性計劃被判刑,案件提醒我們,維護社會穩定需要每個人承擔責任。言論自由應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內行使,法律必須嚴厲打擊任何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而維護社會和諧則需每個人尊重法律、負責任地行使權利。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