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記者協會舉辦研討會討論23條】

·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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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公眾諮詢期於2月尾便會結束,今天(19日)外國記者協會在香港舉辦了一個研討會,主題為 Hong Kong’s Enactment of Article 23,由外國記者協會主席 Lee Williamson 主持,當中包括有現任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GBS, JP、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楊艾文教授和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就23條立法進行相關討論。

在研討會上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指出,《基本法》第23條要求處理七種國家安全罪行,但是特區政府今次的諮詢文件並不包括分裂國家和顛覆,因為《香港國安法》已經處理。至於今次諮詢文件羅列的其他國安罪行,叛國、煽惑叛變、竊取國家機密、間諜行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活動及境外干預罪等等,有好多是目前的法例已經是落後,特區政府需要做的是更新目前的法例,與時並進。葉劉淑儀更指出現有的間諜罪是指你繪畫或製作禁地的模型,但隨著科技的發展,很明顯是已經過時,需要即時更新。

而楊教授則指出在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文件內提及軟對抗只是對社會形勢的某種形容,而非定之為刑事罪行。他認為法例上難以界定何謂軟對抗,也難以進行執法。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則指出傳媒憂慮第23條影響報導工作,何謂竊取或泄露國家機密,未能清晰說明。」

在今天(19日)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接受電台訪問時指,立法不影響外商正常生意,及特區駐美國經貿辦招商引資的工作。另外,對於原定去年年中可加入的(RCEP),丘應樺指,申請程序有延誤,未知何時才能正式加入,但期望今年內能成事。

丘應樺指出,行政長官李家超已親自主持解說會,向外國駐港領事及外國商會等,講解23條立法細節。有外商關注國家秘密的定義,憂慮一些生意上的數據來往會否觸犯法例,他重申法律是保護性質,正常商業行為不會觸犯法例。立法亦不影響特區政府在美國的3個經貿辦工作,指經貿辦專注搞經濟,沒有政治的目的,經貿辦會以貫宗旨辦事,推廣商業、經濟及文化發展,不會因23條就「綁手綁腳」或利用法例限制商業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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