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5.03.25

實時更新 | 醫院口岸爆炸案第七十六日審訊

· 醫院口岸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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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 散庭

13:00 專家確認宏創方503室發現炸藥成品

專家證人確認於宏創方503室內發現兩枚以玻璃瓶盛載的炸藥成品,為低性能炸藥「Flash Powder」。此外,亦發現屬於高性能炸藥的TATP。專家證人進一步指出,若儲存在503室的化學品發生爆炸,將對該單位造成損毀,置身單位內的人員會受到傷害,且爆炸將引發難以撲滅的猛烈火勢。

12:51 繼續審訊

12:24 休庭

11:10 炸彈若在車廂內引爆 恐釀重大傷亡

庭上播放羅湖站站台發生炸彈爆炸後的監控錄像。專家證人表示,爆炸釋放出的毒氣籠罩範圍達到10米,並在6分鐘後仍未消退。專家警告,如果炸彈在運行中的列車車廂內被引爆,局面將極其危急,乘客會因視野完全被遮擋而驚慌失措地逃竄,而列車必須抵達下一站才能開門,被困人士很可能因吸入熾熱濃煙而窒息喪命。專家證人同時將2017年港鐵車廂內一名男子自焚事件作對比,當時造成1人死亡、3人重傷及18人輕傷,傷勢主要由濃煙吸入和逃跑時的撞擊引起,並強調羅湖站的爆炸威力遠遠超過2017年事件。

11:04 繼續審訊

10:32 休庭

10:10 專家指爆炸濃煙可造成急症室內人士傷亡

控方於庭上播放明愛醫院急症室的閉路電視片段,片中顯示大量白色濃煙從廁所湧出。專家證人指出,濃煙與「Rocket Candy」爆燃時產生的白色濃煙相似,均由高氧化物燃燒所生成。證人進一步強調,濃煙湧出時遮蔽了急症室內的逃生標誌,且濃煙帶有一定熱度,吸入後可能灼傷肺部,對急症室內的病人或其他人士構成傷亡威脅。

09:30 第二被告家中搜出炸彈原材料

專家證人證實,警方在第二被告住所(梅芳街2C室)搜出的水喉管及4.6克化學物質(成分包括71%硝酸鉀、8%蔗糖及16%硫磺),與第二被告手機內發現的炸彈製造設計圖完全吻合。專家更指出,此類水喉炸彈爆炸後的殺傷範圍可達10米。

09:10 水喉通炸彈設計圖為恐怖分子常用設計

控方繼續傳召時任署理高級警司、爆炸品處理課高級炸彈處理主任李展超作供。控方展示從第二被告李嘉濱手機中發現的圖片,其中一張疑似設計草圖上寫有「Pipe Bomb」。李展超表示「Pipe Bomb」指的是「水喉通炸彈」,是一種廣為人知的自製炸彈,從60年代起常被恐怖組織愛爾蘭共和軍(IRA)用作對英國本土政府發動襲擊。李展超進一步表示,從設計圖中的資料中可清晰顯示設計者對水喉通炸彈的原理十分了解。

09:02 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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