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1 散庭
13:30 多名被告在明愛醫院炸彈案前夕進出涉用作製造炸彈的單位
控方重召時任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偵緝警員作供,證人透過閉路電視畫面截圖,確定2020年1月26日凌晨起多名被告均有進出宏創方503室,包括於凌晨5時半何卓為與身張家俊進入503室,張家俊約於20分鐘後離開;張家俊於當日下午5時半至近7時返回503室、逗留約71分鐘;同夜,何卓為及楊怡斯進入503室,逗留約106分鐘至近凌晨時份才離開。根據控方案情,李嘉濱在翌日凌晨與名為「羅師父」的男子一起前往明愛醫院,李嘉濱在男廁放下炸彈後離開。
13:22 開庭
13:17 休庭
13:01 開庭
辯方重召監視警員SO11作供。
12:36 休庭
12:22 處理「承認事實」修定
11:10 軟件支援的情況下即使沒有密碼仍可擷取手機內的資料
就修復程式 Cellebrite ,證人確定能透過程式擷取電話內的Telegram資料,但不能完全擷取所有資料,若程式版本支援該手機型號和Telegram版本,亦可在不需要密碼的情況下直接擷取資料。Cellebrite是現行數碼法理鑑證的標準工具,全球逾100個國家及地區採用。
11:10 Telegram可多重登入
有關Telegram多重登入問題,證人確定不同裝置能登入同一帳戶,若兩個裝置同一時間登入,有關訊息內容會同步。如果一個帳戶被人加入某個Telegram群組,所有登入了該帳戶的裝置都能瀏覽該群組訊息,而除非在現場看到機主發送訊息,否則無法得知個別訊息由那一部裝置發送。
11:03 開庭
10:37 休庭
10:08 辯方遭法官指斥
辯方問證人能否透過謄本或由擷取員撰寫的文件表看出有關涉案的Telegram訊息是否轉發,證人指根據其經驗,如有關訊息是轉發,一般會在表上顯示,其後辯方問證人有關說法只否曾做過測試,證人重申是根據經驗。辯方再稱證人書面供詞沒有提及這個部分,遭法官斥:「點會提啊,佢都無做。」另外,辯方指當時的Telegram版本,群組內的管理員或者擁有人均可刪除其他人的訊息,證人表示不同意。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涉案被告疑透過Telegram討論製造或放置炸彈,而何卓為和李嘉濱涉於Telegram群組內發送測試炸藥的影片。
09:35 開庭
09:15 休庭
09:04 開庭
繼續由專家證人、時任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長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