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5.02.27

實時更新 | 醫院口岸爆炸案第六十一日審訊

· 醫院口岸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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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 散庭

13:38 炸彈破壞力驚人

證人作供指,推論若果引爆裝置,最高溫度可達攝氏1000度,影響範圍達至一至兩米,並造成嚴重財物破壞。

13:20 於單位內搜出多個爆炸品

證人作供指,於宏創方503室、1008室及1009室都搜到已組裝好的引爆裝置,而於1008室所搜到的是一個已經將起爆器,即電火柴及引信放入玻璃樽內。另外,亦於單位內搜出插電池及開關器,而503室內,當時仍然在製作「火箭糖」。

12:55 單位內曾加工原料製作炸藥

證人作供指,「火箭糖」是一種低性能的炸藥,即是將硝酸鉀加糖,然後加熱,便會變色,狀態會變成軟泥般,是一種可推進的火藥,並可以推得很高。而燃點後會產生猛烈火焰,而且有好多煙霧。而於宏創方503室內亦發現一個平底鑊,而該平底鑊曾經加入硝酸鉀及糖,並曾經被加熱。

12:48 繼續審訊

12:17 休庭

11:55 少量爆藥亦足以引發爆炸

證人作供指,要使炸藥爆炸需要一個密閉空間,而製作密閉空間可以用玻璃膠將樽口密封,而於涉案單位搜證時亦發現有玻璃膠。證人亦指出,當樽身密閉空間好強,即使爆炸物的分量少都可以引發爆炸。

11:37 單位內發現可爆炸物品

證人指於宏創方503室內發現一個白色玻璃樽並裝有化學物品,經政府化驗師檢驗陳海耀博士檢驗後,確認該化學物品內含有6%硫磺、40%鋁粉及42%硝酸甲混合物。而證人進行焰色測試時,該物品產生亮光及火花;引發電火柴進行爆炸測試時,更發生爆炸。

11:30 單位內發現曾經使用過的燃點裝置

證人指於宏創方503室內發現電火柴製品,即是由兩枝包有橙色塑膠塗層的線腳及一個火柴碩頭組成的,當電流引到線腳便會產生高熱,可燃點一些敏感度較高的炸藥。而現場共有29枝,其中一枝是曾經使用過。

11:18 於宏創方發現土製炸彈製作材料

報告指出,證人於第一現場,即宏創方503室內發現多塊電池及電路板,其一塊插有SIM卡。證人亦指出土製炸彈是指自己製作的一個炸彈,並非商用或軍用。而土製炸彈主要結構可分為四部份,第一是電池或稱為能源;第二是一個引發器或一個點火裝置;第三是一個控制器,例如:開關掣;第四是炸藥。

10:55 專家證人協助調查

張立德警司以專家身分作供,並就案件分別於2021年1月20日及2021年12月14日撰寫兩份報告。而張警司於2020年3月8日被指派到宏創方503室、1008室及1009室協助進行分析,例如:進行焰色測試。另外,報告亦指出於1008室內有大量的不明化學物品。

10:53 法庭傳召張立德警司出庭作供

10:49 繼續審訊

10:18 休庭

10:00 其他群組亦進行測試

控方展示Telegram群組「BBQ關注組」的訊息內容,顯示當中成員Hud Hud提及於另一個群組曾進行100克「BD粉」測試,更表示即使利用封實該咖啡鐵罐都被炸到「渣都搵唔到」。

09:52 自行打印「墓碑」

證人作供指,於第八被告周皓文住所內搜出一部3D打印機。而於「烘焙同好會0.3」Telegram群組內亦有提及過使用3D打印機印製「墓碑」。

09:30 群組成員再次進行測試

控方展示多個Telegram群組的訊息內容,包括:BBQ關注組,群組成員包括:禾你飛、Hud Hud、維、HK Ng等等,並顯示群組成員正商討要進行500克「E粉」及成份比例的試驗,更顯示早前已經有做過測試,重量為100克,而且產生大量煙霧,更指煙霧帶有毒性。證人亦指出於第一至第六被告的「無名群組」內曾經見到相同的成份比例,估計訊息是關於製造氯氣彈的成份比例。

09:22 法庭傳召警員溫文鏡出庭作供

09:10 法庭繼續傳召警長葉家俊出庭作供

證人作供指,於2020年3月7日拘捕第八被告周皓文當日,搜出一部3D打印機及一個類似盒型物體的模型,其後將該物檢取並封存,證物沒有被干預。

09:10 法庭繼續傳召警長葉家俊出庭作供

08:57 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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