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5.02.26

實時更新 | 醫院口岸爆炸案第六十日審訊

· 醫院口岸爆炸案
broken image

13:46 散庭

13:20 於單位內搜出多個涉案物品

證人作供指,於2020年3月7日拘捕第八被告周皓文當日,於屋內搜出多項物品,包括:四對防切割手套、一支膨漲膠、港幣一萬九千元、一支聚胺脂樹脂、一袋紅鐵粉、3D打印機等等。

12:56 法庭傳召警長葉家俊出庭作供

證人作供指,於2020年3月7日拘捕第八被告周皓文當日是負責處理有關證物,並解釋有關草圖所顯示的位置及證物所在位置。

12:56 法庭傳召警員葉家俊出庭作供

12:56 繼續審訊

12:24 休庭

12:01 證人講述拘捕周皓文的過程

證人作供指,於2020年3月7日向第八被告周皓文作出拘捕,罪名為「導致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並與明愛醫院急症室內的爆炸案件有關。周皓文亦表示曾經有查閱過製作爆炸品的資訊,但他自己並未曾製作過。

11:51 法庭傳召警員張健成出庭作供

11:34 證人力證張琸淇的參與程度

證人作供指,透過Telegram群組訊息內容顯示,第六被告張琸淇是有閱讀過群組內的對話及知道有關內容,並從商討使用假髮、口罩等內容可見。

11:20 張琸淇未有主動離開群組

控方繼續展示Telegram群組訊息內容,當中提及第三被告吳子樂指出張琸淇有參與其中,並提供協助。另外,亦顯示第六被告張琸淇仍然未有離開群組。證人亦表示,若然張琸淇想要離開群組,是可以自行離開而不需其他人許可。

11:02 繼續審訊

10:30 休庭

10:20 張琸淇參與程度高

控方繼續展示Telegram群組訊息內容,顯示第六被告張琸淇得悉全個放置炸彈計劃,於討論放置炸彈計劃期間,例如:購買硫磺、去美荷樓商討行動計劃等等,張琸淇都未有離開群組。

09:46 將軍澳爆炸計劃詳盡

控方展示多個Telegram群組訊息內容,顯示群組成員對於將軍澳放置炸彈有詳盡的計劃,例如:分工,又羅列出多條計算炸藥威力的公式,顯示爆炸範圍及影響力度極大。並見內容多次提及大西北騎牛仔,即第六被告張琸淇仍然於群組內,沒有離開群組。

09:20 法庭傳召警員溫文鏡出庭作供

09:05 張琸淇是自己決定轉為污點證人

證人指出,拘捕第六被告張琸淇後,每一個階段都有向她作出警誡及提醒她應有的權利,包括:聘請律師,以及沒有作出任何毆打或"氹"的行為。並再重申張琸淇是自行向家人查詢有關該名律師的資料後,而決定不需要該名律師的服務。另外,張琸淇是自己決定要轉為污點證人,並知道要轉為污點證人是由律政司決定而非警方。

09:00 法庭傳召警長郭君鵬出庭作供

08:59 開庭

web page cou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