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5.02.06

實時更新 | 醫院口岸爆炸案第四十六日審訊

· 醫院口岸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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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 散庭

13:33 繼續播放錄影會面

13:11 吳子樂進行三次錄影會面
警員回應指第一次會面涵蓋39條問題,但部分人名未被詢問。第二次會面時,吳子樂要求休息及使用洗手間,警員隨後提供午餐,並詢問他是否願意繼續調查。吳子樂表示願意,並確認其回答為自願,未要求法律代表。第三次會面開始時,警員再次確認吳子樂的意願,並表示可以進行錄影會面,無需法律協助。

13:02 開庭,繼續播放錄影會面

12:31 休庭

12:28 吳子樂有足夠休息才作供
警員指錄影會面結束後,吳子樂需簽署認收書,該書位於VRI的最後一頁(2401頁)。吳子樂在第一個錄影會面和第二個錄影會面之間,吳子樂仍留在房內,且有時間自由坐下。

11:00 開庭,繼續播放錄影會面

10:32 休庭

10:15 開庭,繼續播放錄影會面

09:58 休庭

09:38 庭上播放警員與吳子樂錄影會面
警員調查1月27日明愛醫院男廁爆炸案。吳子樂提到「五飛」、「山雞」、張家俊和「蕉」涉案,並表示他協助「山雞」將KNO3從宏創方10樓搬至5樓,他知悉材料用於製作煙霧彈,又指張家俊曾表示想製作爆炸品,目的是在公眾聚集遊行示威時使用,並計劃炸毀警車。他要求吳子樂協助策劃逃走方案。吳子樂供稱透過Facebook認識「五飛」,因為「想教導朋友一啲自衛術」,首次見面是在中大開班時,後因「搣時潘」的披露得知「五飛」的真名為何卓為。其後,「五飛」帶他到宏創方503室,並認識「五飛」、張家俊和「蕉」。

09:23 吳子樂無任何投訴
警員指其後將吳子樂帶到旺角警署會見值日官,值日官對吳子樂進行了詢問,包括拘捕原因及是否有要求或投訴。吳子樂表示了解原因並無投訴。警員亦向吳子樂發出「發給被羈留人士或接受警方調查人士的通知書」,並將大標題內容讀給吳子樂聽,確保他了解其權利,包括法律援助的選擇,吳子樂本人在閱讀後表示無問題,並簽名確認。

09:17 搜證前已取得搜查令
警員確認當時已獲得上址搜查令,搜查令編號2469,由其他警員負責上址搜證工作,警員明確表示自己在進行證物搜查時並未干擾任何證物。而警員本人是負責吳子樂黃大仙寓所的搜證工作,搜查令編號2466。

09:00 口供上答案由吳子樂自己撰寫
警員指他就2020年2月2日,1550時,於羅湖港鐵站3號月台站長室外發現炸彈案件,對吳子樂作出拘捕及警誡,警誡後吳子樂指話「我負責運送原材料同半製成品,放於公園的廁所。」,警員指吳子樂寫答案時手扣已解除,重申所有問題的答案都是吳子樂自己撰寫,並在每頁上有簽名。

08:55 控方就警員以其記事冊對吳子樂落取的口供提問
警員指其記事冊筆錄完口供後,就交給吳子樂閱讀,並確認其無需修改,觀察到吳子樂對聲明內容進行了審閱才自願抄寫落記事冊,並確認口供上簽名是吳子樂所寫。

08:53 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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