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5 散庭
13:30 於涉案單位內搜出引爆炸彈用品
庭上播放多段由第一被告何卓為所發放的語音,內容關於放置炸彈的計劃,並展示出一個類似電路板的裝置,而警員亦指出於宏創方503室亦搜出相類似的裝置。
12:57 繼續審訊
12:31 休庭
12:10 再次進行炸彈測試
控方指出監視警員曾見到從宏創方503室洗手間窗內有強光發出維持一秒,隨後有大量濃煙從窗外發出,大約維持11秒,並有閉路電視拍攝到,而第三被告吳子樂亦表示曾有大廈保安問他為何房內大量濃煙湧出。
11:22 何卓為與何培欣購買炸彈原材料
庭上播放英華蔘茸藥行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第一被告何卓為及第七被告何培欣曾到該藥房購買兩包硫磺,並相約其他被告到獅子山燒烤場試驗炸藥。
11:05 各被告曾商討預備工作
庭上展示有關Telegram對話,顯示各被告為放置炸彈的預備工作,包括:預備「鬼車」、製作假車牌、安排「家長車」接應位置等等,並提及第一被告何卓為曾表示已備有2100克硫磺粉。
10:57 繼續審訊
10:32 休庭
10:18 第二被告李嘉濱測試引爆炸彈
庭上展示有關Telegram對話,顯示第二被告李嘉濱於宏創方503室內的洗手間進行實驗,測試以:遙控引爆炸彈。
10:00 繼續審訊
09:47 休庭
09:23 於第四被告張家俊家中搜出多個證物
庭上播放有關2020年3月8日的語音信息,內容顯示第三被告吳子樂意圖於引爆炸彈後,播放有關侮辱警察的錄音。其後,於第四被告張家俊家中搜出相關證物,例如:喇叭、電路板。
09:07 各被告曾作周詳的計劃
庭上展示有關Telegram對話中的圖片,顯示2020年3月7日及8日將軍澳放置炸彈行動的分工,包括:車手、換車牌、換衫、放置「蛋糕」(即炸彈)、安排引爆者混入人群中等等。
09:02 法庭傳召偵緝警員11632出庭作供
08:58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