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4.12.30
絕密法庭檔案 2024.12.30
實時更新 | 醫院口岸爆炸案第二十四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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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 散庭
13:10 作供警員陳述搜查第四被告張家俊公司時的過程
作供警員陳述於2020 年 3 月 8 日 早上 5 時 21 分時帶同第四被告張家俊到達其公司地址葵涌貨櫃碼頭路 71-72 號鐘意恒勝中心進行搜查,當時警方向張展示法庭搜查令及講解搜查事宜,張表現不合作,拒絕提供開門密碼,最終需警方破門而入。
12:54 繼續審訊
法庭繼續傳召第四被告張家俊的拘捕警員出庭繼續作供 。
12:28 休庭
11:40 作供警員陳述當日向第四被告張家俊宣佈拘捕及進行警誡的過程
作供警員陳述於2020 年 3 月 7 日 晚上 11 時50 分 ,於屯門啟豐園4 座 12 樓 G 室內向第四被告張家俊宣佈拘捕及進行警誡的過程。
11:03 繼續審訊
法庭傳召第四被告張家俊的拘捕警員出庭繼續作供 。
10:35 休庭
10:25 法官斥責辯方律師不斷重複提問
辯方律師於盤問警察證人期間,多次重複提問相同的問題,遭法官即時斥責辯方律師:「留心證據啦!你自己問出嚟嘅嘢!自己都唔記住。」
09:45 控方律師向警察證人展示有關案中證物
控方律師向警察證人展示警方於案發當日在宏創坊所檢取的與案有關證物,當中包括8件防彈背心、 25 箱化學粉末、 11 包白色尼龍袋包裝粉末、3 支改裝滅火筒、五個黑色護甲、20 組 3N 鋁罐、四支飛魚牌通渠水 、一個玻璃樽內發現的爆燃炸藥、一張屬於第二被告李嘉濱的中華電力電費單 、一張屬於第二被告李嘉濱葵涌循道中學的學生證及一個有第二被告李嘉濱指模的煲蓋等等。
09:00 開庭
法庭傳召警察證人出庭繼續作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