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0日
13:13 散庭
13:00 繼續審訊
12:44 休庭
11:35 警方於李嘉濱梅芳街某大廈2C室住所逵行搜查
警方帶帶李嘉濱到梅芳街某大廈2C室住所進行搜查,並在住所內檢獲一個紅色膠袋,內有一個裝有黃色粉末的玻璃瓶、及一個由黑色膠紙包裹的管狀物體。
11:22 繼續審訊
10:45 休庭
10:00 李嘉濱承認計劃在將軍澳放置墓碑炸彈
控方於庭上播放第二被告李嘉濱在警誡下的錄影會面記錄,李嘉濱稱他們5人在2020年2月中作出決定,計劃同年3月8日將炸彈包裝成墓碑形狀及放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因為預計當日有集會,「等警方清場個陣,造成混亂,呢個係我哋目標」,並於3月6日由「西瓜」駕車載他們前往將軍澳「探路」。李又稱,行動當日「西瓜」會擔任司機角色,而「五飛」會搬運炸彈,李原本負責安排「鬼車」、即找一輛車輛在行動中使用;李嘉濱稱他們打算改裝膠盒及包上牆紙,造成墓碑形狀,而引爆裝置由「西瓜」準備。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五飛」即首被告何卓為、「西瓜」即被告張家俊、「叉雞飯」即被告楊怡斯,「Miss」則身份不詳。
09:30 李嘉濱因其住所內藏有炸彈原材料 遂向警方提供虛假住址
控方於庭上播放第二被告李嘉濱在警誡下的錄影會面記錄,清楚顯示出李嘉濱親自承認,故意誤導警務人員前往錯誤地點,原因為單位內有炸彈原材料。
08:56 控方繼續傳召偵緝警員作供
控方於庭上播放有關第二被告李嘉濱的第四次錄影會面。
08:52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