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9日
13:47 散庭
13:17 庭上播放第二次告李嘉濱的錄影會面
庭上播放第二次告李嘉濱的錄影會面,片中內容提及李嘉濱承認購買1嚬硝酸鉀,並將其存放於宏創坊1008室內。
13:01 開庭
12:35 休庭
11:50 繼續審訊
控方繼續傳召警誡警員作供,問及警誡警員帶第二被告回旺角警署後所處理的程序及相關事宜。
11:16 開庭
10:50 休庭
10:35 控方傳召警誡警員作供
控方傳召警誡警員作供。於2020年3月7日晚上11時45分,於旺角道6N外向監視警員(SO33)接手處理第二被告,並隨即向李作出警誡,警誡後李嘉濱承認在他人指使下明愛醫院放炸彈 (「明愛炸彈係五飛叫我放既」)。
10:20 開庭
10:04 休庭
10:00 法官指責辯方律師多次重複提問,並質疑辯方律師的盤問不公平
辯方律師向監視警員(SO33)作出提問,被法官指責多次重複提問相同問題,並指警員早前已清晰作答,指相關提問完全屬不必要。此外,法官更質疑辯方律師的提問不準確及不公平,嘗試將警員作供的意思扭曲成辯方律師所想表達的意思。
09:15 辯方向監視警員(SO33)作出盤問
辯方向監視警員(SO33)作出盤問,問及於2020年3月7日晚上於旺角道向第二被告李嘉濱進行截停及拘捕的過程。
08:51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