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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密法庭檔案

2024.11.29

實時更新 | 醫院口岸爆炸案第六日審訊

2024年11月29日


13:49 散庭

 

13:32 監視警員下星期繼續作供
監視警員指第五被告其後向白田街,再走上巴域街斜路朝美荷樓方向行,之後返回大埔道與第三和第六被告會合,再一起走向美荷樓方向

 

13:15 第五被告紙袋放有紙鶴
監視警員作供指在大埔道行人過路處見到看到第五被告,花了1分鐘去確認身份。當時,監視警員與第五被告相隔兩條行車線,其後過馬路將距離收窄,最近時相距約兩米。第五被告身上有黑色斜揹袋、黑色電腦袋、紅白色紙袋、裝著紙鶴的黑白色紙袋。監視警員補充由於早前在大埔道等待過馬路時,經已見到第五被告的紙袋,只是直至過馬路時才看到紙袋裡面放有紙鶴

 

12:55 監視警員需留意第五被告
監視警員作供指在202036日,得到電台通知要去白田街遊樂場入面駐守,當時主要需要留意第五被告楊怡斯。

 

12:28 控方傳召另一名監視警員(SO 20)出庭作供
監視警員被問及除了庭上被告那幾名人士之外,還有其他人士是與本案相關的,監視警員
作供點名提出林杰勇、嚴俊南及梁健榮等人士

 

12:27 繼續審訊

 

12:12 休庭

 

12:08 監視警員接受過認人訓練
監視警員同意接受過跟蹤部門訓練,提及作為跟蹤部,就住認人方面,是需要特定訓練

 

11:55 繼續審訊

 

10:59 休庭

 

10:28 法官批評辯方律師發問方式
監視警員被問及確認一個人的身份的方法,指若對方在戴上口罩的情況下,不肯除下口罩的話,便無法睇到其鼻子的型狀,更舉例說例如有些人是鷹鼻,有些人是豬膽鼻,有些人哨牙,有些人棚牙好靚」法官隨即質疑,更批評辯方律師這些問題需不需要問」,更提醒辯方律師只需簡單一句「看不到口罩底下所有特徵」就足夠

 

10:10 監視警員要留意共17個涉嫌人
監視警員作供指在2020年3月6日,訓示得知要留意共17個涉嫌人,亦可看到證件相片及名字,因所有涉嫌人當晚都有可能出現。後來,電台透過通訊機通知第三與第六被告出現,而期間監視警員會留意被告身邊的人。監視警員同意其供詞,稱晚上12:20左右,見到第三、第五和第六被告一同上斜路前往巴域街公園方向。其後,監視警員見到第五被告獨自步出,並沿巴域街斜路步向白田街,其後由其他隊員接手跟蹤

 

10:07 繼續審訊

 

09:55 休庭

 

09:17 辯方向監視警員提問
監視警員作供指工作訓示時會收到每一個涉嫌人的相片,所以在工作時可以靠觀察涉嫌人的輪廓及特徵,而確定其身份

 

09:03 控方傳召監視警員在屏風後作供
監視警員作供指在2020年3月6日,晚上10:56,見到第二被告沿巴域街路步進巴域街休息處。於3月7日,時間大約00:01,第一被告與第七被告一同沿巴域街斜路,步進巴域街休息處。至00:07,見到第七被告獨自離開巴域街休息處,並沿巴域街斜路步行去白田街,並交由其他監視警員跟進。至 01:07,監視警員見到第三被告及第六被告步出巴域街休息處,並沿巴域街斜路步向白田街,並其後一同登上一架的士。於01:21,監視警員從通訊機得知二人一同步進黃大仙啟德花園三座

 

08:57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