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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密法庭檔案

2024.11.25

實時更新 | 醫院口岸爆炸案第二日審訊

2024年11月25日

13:45 散庭

 

13:30 被告對截圖中的身分無爭議
控方指從截圖可知第三被告去買鋁塑板、借車及鬼車牌;而另一些截圖可知第一及第七被告進入鴨脷洲英華蔘茸行買硫磺,被告對截圖中的身分沒有爭議

 

13:00 控方指在各被告的電話發現到試爆片段,在庭上播放

 

12:58 審訊繼續

 

12:30 休庭

 

12:22 有被告預備鬼車車牌及警察起底文宣
控方指第一被告有討論要預備甚麼。後有回應指要預備鋁塑板、借鬼車、鬼車車牌、紮鐵料、起警察底的文宣等等

 

12:09 討論有提名測試
控方指被告有討論進行測試,有被告更提出分量應為 5:3:1。測試期間,有被告稱見到有煙由廁所走到外面去。期間,曾討論附近警察如何布防

 

11:40 討論放置炸彈的方案
控方指被告安排鬼車到尚德停車場,利用人群作掩護,到場放置炸彈。被告亦曾討論現場或會有便衣警察影相搜證,因此計劃戴假髮到場

 

11:30 控方指會安排專家解釋爆炸品成份
控方指被告討論所用的化學品代名稱KNO是硝酸鉀,是爆炸品常見的成份;AL鋁粉是推進劑,可以導致爆炸力量及溫度顯著升高;S sulphar 是化學品,通常會加入爆炸品,控方指稍後將有專家解釋

 

11:05 被告發放張將軍澳放置炸彈地圖
控方指第五被告發放過一張將軍澳地圖,顯示出將軍澳唐明街附近三角形的位置,近尚德村及尚志樓的尚德停車場,就是被告會放置炸彈的地方

 

10:57 審訊繼續

 

10:33 休庭

 

10:13 被告有財政儲備
控方指出被告有Bitcoin賬户, 亦有財政的儲備啦,有兩至三人去管理。控方指金錢涉及Bitcoin、美金及港元。而支出是生活費、租金及買貨,這亦是被告眾籌所建議的用法

 

10:03 租用地方存放電油
控方指被告曾討論要租用一個新地方,用來有系統地處理炸彈的事情。而宏創方503室正是找到電油及玻璃樽的地方,上址存放著大量細玻璃樽及一堆裝備

 

09:39 被告曾討論炸警察的住所
在討論放置炸彈計劃,被告有提及炸警察的住所、警察太太的店舖、炸美國人,再嫁禍予藍營支持者等計劃。另外,被告曾討論提及硝酸銨,控方指硝酸銨是強烈氧化品,是爆炸品常見的成分,是與製造爆炸品相關的原材料

 

09:26 被告負責預備V煞面具等易容物品
第四被告負責製造炸彈的遙控器、亦發出祭壇大小及高度的圖則;第五被告負責準備裝置祭壇的物品及易容物品例如紙鶴、帽、假髮、假鬍鬚、V煞面具及化妝品及發出放置祭壇的位置圖;第六被告負責處理眾籌資金;第七被告負責購買及儲存爆炸品的原材料,例如硫磺、及協助第一被告在 2020 年 3月8日做哨兵、與金主聯絡及處理現金

 

09:23 被告分工包括測試炸藥
控方指第一被告負責購買爆炸品的原材料及做護衞的工作;第二被告購買裝置成一個祭壇的原材料例如牆紙、角鐵、膠片等,另外預備鬼車、計劃眾籌及測試炸藥;第三被告購買量度炸藥份量的工具及運送炸彈的儲存工具電子磅及行李箱、計劃眾籌及發出車手及放置人士的計劃圖

 

09:20 擺放炸彈後燒衫劏車
控方指被告曾討論要找車手,負責搬運炸彈及接送送炸彈的人,搬運的人更衣易容,然後將炸彈送到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外唐明街位置擺放,從而避警方路障。控方稱未發生爆炸之前,被告討論將炸彈運到去比較近尚德停車場的位置,然後便上山燒衣服及毀滅上山的證據,最後會劏車並計劃在3月9日回家

 

08:59 將軍澳尚德停炸彈計劃
控方指被告第一次行動計劃,是於2020年3月8日,在祭祀周梓樂的將軍澳尚德停車場放置炸彈,擺放一個20公的炸彈在祀周梓祭壇的墓碑內

 

08:56 在不同被告發現點電路裝置
控方指在羅湖爆炸案所發現的點電路裝置,與其後警方在第一被告所租用的宏創方503室及第四被告的公司亦發現同一來源的裝置

 

08:53 控方就案件繼續作出開案陳詞

 

08:52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