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4.08.23

實時更新 | 屠龍小隊第八十一日審訊

· 屠龍小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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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 散庭 

 

13:04 法官向陪審團指引法律論點

Telegram專家詳細解釋了 Telegram 的訊息管理和顯示機制。他們指出,群組內的訊息設定默認是隱藏的,這意味著新成員無法查看加入之前的訊息。只有當群組管理員將訊息設定改為可見時,成員才能查看到之前的歷史訊息。

至於法證會計師的證供,介紹了對銀行帳戶的審計工作。警方要求他檢查九個帳戶的交易記錄,包括銀行帳戶和其他金融帳戶,並對比入賬和出賬的交易模式。他們關注是否存在眾籌的情況,從數據模式看,這些交易顯示出一些眾籌的特徵。

會計師的報告詳細列出了交易記錄,並提供了每日的交易次數和最大交易額。報告顯示,劉佩凝的帳戶接收了約1.9個190萬,而現金存款為52萬多元。有一個帳戶將140萬轉給黃振強。這些數據顯示,收入和存款的數額超過了向稅務局報告的數字,尤其是在2019年8月1日至12月9日的期間,這段時間內的收入顯著高於年初到8月的收入。

這些數據表明,存在一些類似眾籌的特徵。

 

12:51 法官向陪審團指引法律論點

同一個Telegram帳戶可以在多個設備上登入,不需要使用相同的手機或SIM卡。

在Telegram公開群組中「Subscriber」只可以睇並不能發佈信息,只有管理員可以發佈信息,但就無限制有多少位管理員。

 

12:49 法官向陪審團指引法律論點

每個 Telegram 用戶可以選擇是否允許他人查看自己的電話號碼。同一個 Telegram 賬戶可以同時在多個電子儀器上登錄。用戶可以使用同一賬號在不等設備上登錄,除非同時在這三種設備上都登錄。

假設有三個人使用三部不同的設備登錄同一個賬戶,只要他們知道密碼,就可以登入並使用該賬戶。但秘密信息 (secret信message)就無法查看,而普通信息就會睇到。

秘密信息只會在雙方之間可見,即使使用同一賬戶,其他人也無法查看。即使登錄了同一個賬戶,也無法查看到他秘密信息。

 

12:35 法官向陪審團指引法律論點

法官重溫Telegram專家的證供,專家解釋了 Telegram 中的訊息刪除功能。如果訊息是由自己發送的,用戶可以刪除這些訊息。如果是其他人發送的訊息,普通用戶無法刪除,只有群組管理員或電話擁有者才能刪除。即使訊息被刪除,在手機上將不再顯示,但使用專業的鑒證工具仍有可能恢復這些資料。

專家進一步說明,Telegram 的訊息可能會根據設置的時間自動消失。這個自動刪除的時間可以由管理員設置,也可以由發送者自行設定。

如果某人在群組中查看訊息,其他成員無法知道該人是否已經查看過該訊息。關於重新加入群組的情況,如果用戶離開群組後重新加入,他們無法查看在離開期間發生的訊息,除非群組的管理員設置了顯示歷史信息的選項。否則,離開後的信息會被隱藏。

專家提到,他在2023年5月進行過 Telegram 的測試。他嘗試使用不同的設備(如 iPhone)測試 Telegram 的功能。他指出,自2018年以來,Telegram 的運作雖然有過一些更新,但主要功能並未發生重大變化。

關於 Telegram 的用戶設置,用戶可以更改顯示名稱,但這不會影響到公共用戶名稱(Public Username),這是唯一且不可以更改的。用戶可以選擇是否公開這個名稱。

 

12:34 開庭 

 

12:14 休庭 

 
11:46 法官向陪審團指引法律論點

法官對賴振邦證供的某些細節進行了修改和澄清。

首先,關於證物P880的處理,發現兩張賴振邦的生活照。最初證供稱這些照片是在3C現場拍攝,但實際上是在2024年1月18日拍攝,因此並非在3C現場。

其次,關於Apple ID的問題,P880上發現兩個不同的Apple ID。最初提到一個Apple ID使用兩個不同的電子郵件,這是錯誤的。實際上,這兩個Apple ID是在同一部電話上出現的,意味著同一部電話可以註冊多個Apple ID,每個ID需有不同的電子郵件地址。

 

11:40 法官向陪審團指引法律論點

專家表示Cellebrite系統提取的數據中,有些發信人和內容為空白,表示無法取得相關資料。對於這些空白的數字和符號,專家無法解釋其意義,並指出Cellebrite的功能有限,無法提取的資料無法顯示。

在滅龍的聊天記錄中,專家不確定Cellebrite是否能顯示轉發消息。黃振強和Kristy的PM對話確認了這些為轉發消息,若當時使用Cellebrite截取,應會顯示為轉發。

在黃振強和Kristy的PM對話中,專家對於是否有狗的貼圖及其是否為黃振強的回覆表示不確定。

關於LINE,專家表示未進行相關調查,因此無法提供資料。

 

11:27 法官向陪審團指引法律論點

法官引述專家證供,指出TG用戶可刪除自己的消息,但無法刪除他人的消息,這需由群組管理員完成。管理員可選擇刪除整個群組的所有訊息、逐個刪除或特定聊天記錄。

在Excel文件中,可以查看使用的刪除方法。若將所有訊息刪除,整個表格單元格顯示「DELETE CHAT」,最後一列顯示「YES YES YES」,而「CL」表示刪除即時訊息。

文件提到數字和台灣按摩群組的消息已全部刪除,但無法判斷是「DELETE CHAT」還是「DELETE INSTANT MESSAGE」,因此無法確定是刪除整個聊天記錄還是逐個刪除即時訊息。

 

11:11 法官向陪審團指引法律論點

Cellebrite專家解釋了蘋果手機應用程式和原數據的相關點。原數據顯示有兩張照片,與之前提到的相符,推測均由蘋果iPhone Plus拍攝,且為Live Photo,能捕捉前後各一秒的動態影像。

第四被告代表律師詢問專家,若一人離開TG群組後重新加入是否能查看之前的信息。專家表示,根據經驗,重新加入後可查看之前的信息,但無法以專家身份確認,將提供TG專家的證供進一步說明。

在第五被告代表律師的盤問中,專家提到他在2020年7月離開網罪科部門,當時處理500件案件,其中一半涉及Cellebrite系統,約有500部蘋果手機。專家指出,Cellebrite能顯示和提取可讀信息,但無法確認刪除信息的狀態或是否被手動刪除。

 

11:00 法官向陪審團指引法律論點

專家截取了一張的照片,這是ANNEX FILE中的副本,屬於CAT 1類別。他提到ANNEX 3中的照片均屬於ANNEX 5,並特別指出一張曾被修改的圖片,檔案名稱為「FULL SIZE RENDER JPG」,顯示該圖片有過修改,如添加標記或裁剪。另一張標有「CANOUTIMATE FULL SIZE RENDER」,表示多次修改。

專家提到Cellebrite中僅找到一個TG帳號「摺完紙鶴未」,與賴振邦有關,需進一步確認。資料顯示,第一個來源是「P FOR PAT PAT」,但無「S」的資料;第二個來源「摺完」,Google名稱為「賴」,均由Cellebrite截取。

專家還提到一段視頻記錄了聲音,與電芯相關,該視頻用P880拍攝。顯示用P880 iPhone TG功能拍攝的繼電器和電線照片。

檔案顯示兩張炸彈的照片,來源於華仁書院,使用TG功能拍攝,檔案名不同,且以縮略圖形式保存。專家解釋,縮略圖是拍攝後自動生成的小尺寸圖片,Cellebrite僅找到縮略圖,檔案名為一串數字加「JPG」。TG拍攝時會同時生成縮略圖,與原始照片一同出現。

 

10:54 開庭 

 

10:30 休庭 

 

09:54 法官向陪審團指引法律論點

專家指出Cellebrite系統在處理資料時不需特別關注於特定案情或團體,如台灣旅行團。系統中可能存在已刪除的訊息,這些訊息無法從檔案中檢索。Cellebrite在處理數據時會顯示群組和訊息的記錄。

專家解釋,Cellebrite使用的邊界系統(BOUNDARY SYSTEM)將數據轉換為可讀的格式,因為原始數據以01010101的形式存在,難以理解。根據證供,第八段及附件一提到,全球超過一百個國家和機構使用Cellebrite技術。專家主要依賴Cellebrite文件中的資料。

關於數據截取過程,專家說明電話和Cellebrite硬件需保持離線並充電,以防止干擾。若電量過低,電話無法正常工作,必須充電以確保數據截取的持續性。

 

09:40 法官向陪審團指引法律論點

Cellebrite專家證人曾在法庭提供法理鑒證。他解釋Cellebrite的主要是從電子裝置(如手機)中提取數據。

負責擷取資料的警方人員經過培訓,懂得如何使用Cellebrite。由於手機和設備的軟件不斷更新,Cellebrite也需定期更新,並測試新版本的效果。他會用同一部手機測試更新後的版本,並與其他非Cellebrite軟件的結果進行比較,以確保一致性。

強調Cellebrite只能擷取其技術範圍內的數據,無法提取手機內的所有資料。如果訊息已被刪除,Cellebrite仍可擷取,但會標註為「刪除」。此外,他指出Cellebrite原始報告是英文,後來才會翻譯成中文。

 

09:28 法官向陪審團指引法律論點

根據ADAMS的專家報告,為了安全原因提到剪斷電線的問題,專家指出訊號分析組的意見與其他專家的看法一致。在報告第32段中,專家提到Q1裝置的電路與電子火柴有關,並指出較小的裝置中包含電子火柴,而較大的則不具備。

專家認為,無論使用電子火柴還是電線的熱力,均足以引發炸彈爆炸,因為TATP炸藥非常敏感。雖然使用金屬圈增加操作難度,但ADAMS認為無論使用何種方法,爆炸的可能性仍然很高。

專家解釋圖表顯示的原理與他檢查的裝置一致,唯一區別在於圖中有一個安全裝置(SAFETY CAPTURE),旨在防止意外啟動。該裝置的發熱線通過連接電池產生熱量,以確保安全。

 

09:17 法官向陪審團指引法律論點

電子電腦分析專家根據口供記錄,詳細描述了他對某些裝置的分析結果,將其分為Q1、Q2和Q3三類。

Q1裝置設計包含三個AA電池和一個計電器,通過繼電器連接。繼電器關閉時,計電器處於待機,開啟時則輸出電流。相關設計細節可在第十一段報告中找到,並在第十二段展示了電路圖,顯示如何利用電話外殼上的洞連接兩條黑色電線至馬達(振動器)。

專家描述了Q1的測試過程,插入七張電話卡和兩顆AA電池。測試顯示,電話靜音時撥打電話可啟動繼電器,點亮紅色LED燈,並啟動計電器,產生電流,引爆裝置。

在Q3的分析中,雖然電線被剪斷,但未重新接通。專家認為Q2和Q3與Q1設計相似,Q2中電話的洞可連接震動器,使其在靜音模式下震動並啟動LED燈。儘管Q2的電線被剪短,他仍認為Q2和Q3的組合應類似於Q1,但指出,由於電阻較低,可能需要較長時間點燃電子火柴,這可能導致其他部件損壞,並懷疑這種方法的有效性。


08:59 法官向陪審團指引法律論點

槍械與子彈專家,主要負責檢驗於吳智鴻家中找到的槍械和子彈,並撰寫了一份報告。報告中提到,這些子彈適用於所檢測槍械的口徑。當子彈的口徑與槍械的口徑相符時,就可以確認這些子彈適合該槍械使用。在本案中,所有子彈的口徑均為9×19毫米。

報告中還提到,專家檢測了這三把槍,其中一把是蘇緯軒射擊警察時使用的槍械,另一把是在摩星嶺找到的。專家在法庭上陳述,這三把槍械的槍身上均刻有相同的英文字體,然而當被問及是否來自同一製造商時,專家無法確認,因為他無法確定這些槍械是否由相同的製造商製造。

專家還驗證了李家田家中找到的綠色斜孭袋,檢查袋子內是否有槍械發射後遺留的痕跡。他指出,即使槍械曾經發射過,也未必能在袋子中找到痕跡。

專家意見指出,綠色斜孭袋中未能檢測到任何遺留的痕跡。

證人黃督察,他檢驗了在摩星嶺找到的槍械。根據報告,這支槍械共有兩個子彈夾,另有八顆鬆散的子彈,這些子彈均適合該槍械使用,該槍械型號為POLYMER 80。

證人是林警員,他未有出庭作證,他負責檢驗蘇緯軒在被警察拘捕後藏匿處找到的長槍、子彈夾和子彈。

當時蘇緯軒某使用一支POLYMER 80槍械射擊警察。警方在搜查他和女友藏匿的地方時,發現了避彈衣、一支長槍、六個裝滿子彈的彈匣,這些子彈適用於步槍或長槍。此外,警方還在床下發現了其他裝滿彈藥的彈匣,其中包括中空彈。

 

08:55 法官向陪審團指引法律論點

法官重溫專家證人的證供:

陳凯月博士講述TATP是一種高性能炸藥,其特點是非常不穩定,製作過程中必須格外小心。這種物質的製作涉及到多種化學原料,其中包括硝酸鉀和木炭等,這樣的組合被稱為黑火藥。黑火藥是一種低性能的炸藥,主要由氧化劑、硫磺和木炭組成。這些成分混合後,會產生燃燒反應。

此外,還有另一種炸藥是鋁熱劑,它由鋁粉等組成,這種物質在高溫下會引發反應,產生大量光和熱,用於焊接等用途。

根據備忘錄的內容,有關炸藥的製作問題,曾向陳博士詢問過。陳博士表示對於備忘錄的內容並不清楚,特別是關於炸藥製作方面的詳細信息,他無法提供具體解釋。陳博士指出,他自己沒有進行過關於這方面的Google搜尋,但他認為,如果你進行搜索,應該能夠找到相關的資料。

陳博士了解TATP是一種高性能的爆炸物,而黑火藥則是一種低性能的炸藥。他提到,TATP的性能明顯高於黑火藥,但並未對不同類型炸藥的性能進行詳細比較。陳博士同意,如果通過網上搜尋,可以獲得相關資料。

 

08:44 法官向陪審團指引法律論點

法官重溫專家證人的證供:

余寶琼博士檢驗了四罐噴霧劑,並寫作了一份報告,結論為有害物質。

政府爆炸品專家ADAMS ROBINS,在荃灣貨倉內的爆竹煙花撰寫了相關報告。報告記錄了煙花的重量為5-7公斤,後來這些煙花已被銷毀,報告中提到兩個土製炸彈,設計使用手提電話遙控操作,其中較大的炸彈含有8公斤炸藥,並可能會導致四百米範圍內的人員死亡或嚴重受傷。

吳家豪博士解釋了伸縮棍的使用情況

法官提醒陪審團指出伸縮棍與抗議活動有關,但與被控的串謀罪無關,強調伸縮棍的用途是與不被控訴的行為相關,因此不屬於本案的控罪範圍。

陳凯月博士化驗了從炸彈中取出的樣本,結果顯示其中包含重硝酸銨、燃油和木屑,這些物質與高性能炸藥ANFO相關。

 

08:43 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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