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4.08.14
實時更新 | 屠龍小隊第七十四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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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3 散庭
08:44 許湛榮代表律師作結案陳詞
辯方指許湛榮面對的是串謀罪,在法律上需要證明三個W,包括「What」串謀協議是甚麼、「When」協議是何時達成、「Who」誰是串謀者。辯方指許湛榮在協議成型前已經退出,而串謀協議是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大遊行途中放炸彈,串謀引起爆炸及串謀謀殺警務人員,而協議核心是用炸彈謀殺警務人員。
辯方認為串謀協議成型的關鍵日子是12月3日,因黃振強作供指吳智鴻在當日第一次告知其大行動會於12月8日落實;黃振強在12月5日才取得行動地圖,並仔細部署如何配合吳智鴻;而彭軍壕在12月7日晚第一次從吳智鴻口中得知計劃詳細內容,彭軍壕亦作供指大行動前數小時只有吳智鴻、Jack及蜘蛛隊隊長知道計劃。辯方指協議是在12月3日成型,並只有到松記吃糖水的人知悉計劃詳情,而許湛榮沒有出席。
辯方質疑控方指吳智鴻一方在11月18日前已有計劃殺警察的思維,辯方認為當時沒有說過要用炸彈襲擊,與本案串謀無關。吳智鴻和彭軍壕在「大嚿」劉偉德的寫字樓開會時所說的行動是指10月1日,而不是12月8日,證據亦顯示10月1日計劃剎停了,該串謀在法律上已經完結,而且當日開會許湛榮並不在場,不能肯定許湛榮有份參與其中。
辯方又指用最務實的思維考慮,當一個人上山聽到真正的槍聲和爆炸聲,仍然參與就是串謀者。辯方認為串謀協議無論是在11月18日行山,還是在12月3日松記糖水形成,許湛榮都是無罪的。
辯方表示許湛榮與吳智鴻是朋友,但不代表許湛榮會支持吳智鴻的所有行為,亦不代表許湛榮會知道或同意吳智鴻激進的串謀計劃,不代表許湛榮與吳智鴻一樣有罪。辯方指吳智鴻認識很多人,例如:大嚿、Jack、彭軍壕,但他們只是參與一小部分,大部分事情都是吳智鴻自己安排,直至後期都只有吳智鴻一個人知道全盤計劃。屠龍小隊和吳智鴻團夥都不是組織,許湛榮亦不是隊員,而控方沒有在行山後的證據可以證明許湛榮有參與吳智鴻的大行動。
辯方指彭軍壕是本案核心從犯證人,作為吳智鴻的左右手,是少數知道吳智鴻全部計劃的人,彭軍壕作供清楚指出12月8日大行動的參與人士有吳智鴻、彭軍壕、Bobby、阿文、屠龍小隊、蜘蛛隊、閃燈隊、本民前,並講出各隊伍的分工及角色,但許湛榮是沒有參與其中、沒有任何角色;彭軍壕說到11月17日後的事時,並沒有再提起許湛榮。
辯方指許湛榮在12月8日(吳智鴻被捕後)在群組內表示「其實認真,我唔係好相信果個係真槍,可能係氣槍」,認為在黃振強表示要用真槍殺警後,許湛榮仍覺得案件沒有涉及真槍,原因是許湛榮不相信名校出身的好朋友吳智鴻會夠膽用真槍殺警察。
辯方指許湛榮沒有參與12月3日後的會議和行動,包括松記吃糖水、酒吧飲酒、華仁書院整炸彈、踩線、爆竊大學實驗室、試炸彈,而且在12月8日大行動前亦沒有發出訊息。辯方認為許湛榮甚至拒絕與吳智鴻聯絡,提出吳智鴻在2019年12月7日關鍵時刻,兩度致電給許湛榮都是取消通話(Cancel),推斷是許湛榮切斷吳智鴻的來電,而許湛榮亦沒有回電吳智鴻,明顯是許湛榮在行山後,不想與吳智鴻有任何交集。
辯方指許湛榮和吳智鴻同是華仁舊生,又是好朋友,吳智鴻選擇在華仁書院製作炸彈,明顯是不能走漏風聲,許湛榮理應是吳智鴻的理想人選,但吳智鴻卻選了彭軍壕,而不是熟悉華仁書院而又值得信賴的許湛榮。
辯方認為在12月3日串謀達成之前的事,不能證明許湛榮參加了一個未成型的串謀,即使許湛榮有前往台灣,都不能說明是串謀者。辯方又質疑台灣之行不是軍訓,並與大行動無關,而許湛榮在台灣時亦沒有加入吳智鴻、彭軍壕、張堅順商討威迫政府議題,認為許湛榮不是一個激進的人。
辯方指行山日期為11月16日,當時大行動計劃未出現,所以行山目的不是串謀大行動,而吳智鴻表示曾與許湛榮提前視察是其單方面說話,沒有證據顯示許湛榮有提前視察,雖然在吳智鴻家中找到一張印有許湛榮指紋的香港地圖,但指紋並無時間指向性,而地圖亦非西貢地圖。另外,彭軍壕和李家田亦不知道誰人有份在山上試槍和炸彈。許湛榮在行山時第一次見到槍和炸彈後,立即決定消失,不與吳智鴻團夥有任何交雜。
辯方指控方擷取到的「台灣按摩旅行團」群組記錄並不完整,而許湛榮曾經退出群組,之後再重新加入。許湛榮在退出前最後一個發出的訊息是在11月14日的「WTF」,辯方認為許湛榮在12月8日關鍵時刻前已經退出群組,但無法確定退出時間;而許湛榮在重新加入後的訊息是在12月8日吳智鴻被捕數小時後的「清嘢」,辯方認為是許湛榮怕被其他人牽連的做法,害怕警方在吳智鴻的電話見到相關訊息。
辯方指在吳智鴻被捕後,直至許湛榮在1月28日被捕之間有一個多月,而許湛榮知道好友吳智鴻所對面的指控是嚴重的殺警放炸彈,仍沒有逃離香港,甚至在獲得保釋後,眼見其他人被逐個落案起訴都沒有走。
08:43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