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4.07.02

實時更新 | 35+顛覆案第三日求情

· 35十顛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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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 散庭

14:33 開庭
D8被告鄭達鴻代表律師求情指,鄭達鴻的參與程度相對輕微,案發時《香港國安法》是全新的法例,被告或因對法律不熟悉而犯案。鄭達鴻屬其他參加者,應判囚3年以下。
D9被告徐子見的代表律師求情,引述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指他已明白所犯罪行的嚴重性,強調不會逃避刑責。徐子見任區議員時盡心服務社區,他身體有殘障已令他在獄中的生活更困難。其代表律師亦指出,徐子見在案中並非積極參與者,謀劃中參與度低。
D10被告楊雪盈代表律師求情指,楊雪盈完全稱不上激進的從政者,熱衷於藝術、環保和城市規劃。楊雪盈的求情信稱,她任區議員時成功推動多項倡議,希望進入立法會後宣揚這些理念。稱楊雪盈參選懷有良好動機,於本案屬於其他參加者。

13:02 休庭
D7被告梁晃維代表律師指出,認為法庭量刑時不應考慮《國安法》前的言行,指梁晃維為〈墨落無悔〉發起人之一,但聲明的內容只是重申當時已達成的共識。國安法生效後,梁晃維的參與程度相對不高,不屬條文下的「首要分子」。另外代表律師指出,梁晃維相信他當時的作為是合法,是對法例的無知。

12:04 開庭

11:23 休庭
D6被告袁嘉蔚代表律師指出,被告所犯的是普通法中的串謀罪行,並非《香港國安法》第22條的顛覆罪,在考慮判刑時不應參考國安法中參與犯罪角色的3個等級,而是衡量本地《刑事罪行條例》所指的罪行嚴重程度。

10:08 開庭
法庭處理第二批被告求情各人均為初選時港島區選區參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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