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4.06.28
實時更新 | 屠龍小隊第四十五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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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1 散庭
12:34 警方確保證物不受外界干擾
警方證人指其工作地方無法上網,同時亦安裝了防火牆及防毒軟件等,協助在處理證物時,確保證物不會受外界干擾。警方證人稱在壓縮檔案後,會將原件鎖起,只會處理擷取出來的資料。警方證人提及將原件鎖在法庭系統的作用,是令證物不會被任何人接觸到
12:13 審訊繼續
11:50 休庭
11:21 警方確保擷取過程完整
警方證人指他將電腦放入軟件,他檢視整個擷取過程程序是否完整,擷取後要再次檢視檔案是否成功,若無出現失敗及顯示Error等問題,紀錄擷取便完成。
10:40 警方已使用軟件CELLEBRITE幫助鑒證
賴振邦的代表大律師向警方證人作出盤問,警方證人指於警察學院完成「流動裝置法理鑒證課程」,受訓去處理流動證物。警方證人擔任數碼法證工作,日常工作軟件包括 CELLEBRITE,並補充2014年已開始使用這個軟件。
10:12 審訊繼續
0947 休庭
09:02 截取賴振邦i-Phone的資料
警方證人指賴振邦i-Phone裡面的資料,顯示其Apple ID 是LAICP_DON@Yahoo.com.hk及OHYOS2099@gamil.com。警方證人將電話的資料截取後,便將資料交予辦案人員,對方有檢視一些電話中的相片、TG訊息、網頁瀏覽紀錄、賬戶資料,其後再截取那些TG信息作出下一步調查。
08:49 警方證人出庭作供
警方證人在2019年11月,被指派就此案件負責數碼法理鑒證工作。於2020年1月20日,警方證人為賴振邦的一部i-Phone做鑒證及擷取資料。
08:48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