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4.06.27
實時更新 | 屠龍小隊第四十四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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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 散庭
13:16 向賴振邦了解其政治背景
警方證人指於2020年1月19日收到指示,要向賴振邦了解他的政治背景、個人背景、家庭背景、三合會背景及與其他被捕人士關係等
13:05 多人在3C工作室工作
警方證人認同根據調查,得知目標人物賴振邦的姐夫是張堅順,張堅順早在2020年8月離開香港,現在仍未能聯絡得上。另外,張本人及賴的姐姐有在3C工作室工作,警方證人提及沒有特別去留意3C 工作室的政治取向
12:53 網罪科破解手提電話
警方證人指將證物(手提電話)交由網罪科作出破解,然後挑選了一些有用的資料,並交由網罪科將資料抄錄在光碟,再作下一步調查
12:52 繼續審訊
12:32 休庭
11:55 李家田被捕後被上手扣
警方證人認同拘捕李家田時是根據拘捕程序,當在現場完成調查及搜屋工作離開時,乘坐警車去警署的時候,李是被警察手扣將手向後鎖上
11:44 彭軍豪認罪協議是個人決定
警方證人指警方不會與被告彭軍豪作任何認罪協議,此程序是由律政司及律師處理,警方亦不會作任何迫使彭成為證人或認罪的動作,所有均是彭的決定
11:25 否認拘捕過程中使用武力
就警方於灣仔拘捕黃振強,警方證人否認過程中使用武力,並指拘捕黃後便帶他到警署進行錄影會面。警方證人亦表示不知道黃向警方作出投訴,並指出作為調查警員,若得知黃已作出投訴,警方證人會有其他安排
11:14 就到達安全屋的人物及關係作出調查
辯方就2019年12月7日晚至8日黃振強進出安全屋,向警方證人作出盤問。警方證人指知道當時有跟縱隊或刑事情報科監視黃,亦有嘗試就有哪些人上去安全屋及他們之間的關係作出調查
11:10 辯方就警方證人與黃振強的會面紀錄作出盤問
10:51 警方證人繼續就與彭軍豪的會面紀錄作供
10:50 繼續審訊
10:24 休庭
10:20 法庭表示需時整理警方證人記事冊的18份影印本
10:15 繼續審訊
09:19 休庭
08:48 警方證人就會見彭軍豪出庭作供
警方證人在辯方盤問下,解釋刑偵人員是不需要在調查報告中詳列所有會面紀錄,正常做法是會帶備一本記事本,將日常工作要點記下,但不會特別作保存。
08:46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