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4.05.14
實時更新 | 屠龍小隊第十八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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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4
實時更新 | 屠龍小隊第十八日審訊
13:25 散庭
12:47 黃振強交代事情的目的
辯方問黃振強交代事情的目的:1) 良心過意好點? 2) 交待事實可以做控方證人? 3) 希望有認罪商討,減少控罪,獲得減刑? 黃振強指目的係想交代當初的事實經過。
辯方又問黃振強驅使他想交代事實經過的原因?1) 協助警方破案;2) 協助法庭理解你既罪責;3) 協助想做控方證人。黃振強指還押三年幾,他認為有責任去講返事實出黎,比法庭了解返件事,講返事實出黎。
辯方質疑黃振強打算以證人身分在證人台講出事件經過,或者係求情的時間講出你自己所做過的嘢。黃振強反對,指當時唔知係可以做證人,不限方式,他想交代返個事實,講返個事實出黎。
12:33 繼續審訊
12:10 小休
11:26 辯方盤問帶誤導成分
辯方問黃振強2019年12月8日被捕後,黃振強在警方盤問下承認管有兩個手提電話,指警方用武力逼黃振強交出打開電話的密碼。黃振強指自己冷靜下來後同意交出手機密碼。法官張慧玲更正辯方指黃振強是在警方用武後才交出電話密碼,而黃振強已供稱自己是冷靜下來同意俾電話密碼警方,法官張慧玲對辯方講「唔該你唔好改佢證供啦。」
辯方指如果黃振強自願交出密碼,警方應該有黃振強一問一答自願交出紀錄,而辯方指「呢件事並沒有記錄到任何的警員的。」,控方隨即反駁指黃振強交出電話密碼一事,警方有在記事冊作記錄,而黃振強亦有簽名。法官張慧玲黃振強有簽名,辯方應該佢睇返,唔應該誤導佢。辯方翻閱後發現自己睇漏記事冊,有關黃振強俾密碼係有紀錄,承認自己誤導盤問,有誤導成分。
11:04 屠龍小隊隊員價值不同
辯方指黃振強的馬會戶口、PAYME、匯豐銀行戶口的綜合分析顯示共收過130萬,而根據記錄黃振強經常$3000、$5000咁入俾不同的人,辯方問黃振強為何不用現金俾隊員?黃振強指俾錢隊友金額有的特別多,有的特別少,唔同隊友金額唔同,$3000、$5000金額相對黎講細,戶口轉帳就做到,只有在買汽油彈五萬十萬咁俾時,俾隊友三萬五萬咁俾時,就會俾現金。
辯方指資料顯示黃振強曾透過戶口轉帳予林銘浩、梁正希、嚴文謙。黃振強同意。
10:50 屠龍小隊隊員推舉黃振強為隊長
辯方指黃振強在2019年8月二陂坊事件後,用積蓄五萬將荃灣示威群群組改為屠龍小隊,指黃振強拎五萬蚊出來俾隊員使用。法官張慧玲指無呢個證供,黃振強被選為隊長是因為屠龍小隊隊員無錢要食飯,盤問後指不是選舉,係話「是但啦,你做啦。」,無講過黃振強拎五萬蚊出黎成立屠龍小隊。
辯方質疑黃振強戶口從來無五萬蚊呢個銀碼,如何拎積蓄五萬蚊俾隊員用?黃振強指他作為個人示威者時,己經以個人名義問家長拎錢,五萬蚊係家長俾他的現金,是在屠龍小隊成立之前。
10:24 黃振強帳戶流水賬
辯方庭上讀出黃振強個人匯豐銀行戶口的流水賬,並要求他解釋錢的來源。黃振強回覆錢的來源包括:建造業議會課程補貼金、財務公司貸款或還款、人工、朋友借錢、無條件饋贈予他的金錢、與其馬會戶口的金錢往來、
10:22 繼續審訊
09:55 小休
09:17 劉佩凝將屠龍小隊的錢轉予黃振強
辯方指劉佩凝將屠龍小隊的錢轉給負責揸數的屠龍隊隊長黃振強後,並不知道錢的去向,而黃振強亦未有向劉佩凝交代他馬會戶口、PAYME、匯豐銀行戶口的情況。黃振強同意。
辯方又指黃振強透過泰國女朋友開了個泰國戶口,劉佩凝不知此戶口亦無法監管,戶口收到幾多錢及用途,只有黃振強一人知。
09:04 辯方繼續就黃振強戶口作盤問
辯方盤問是基於控方所依賴的法證會計師的報告一部分,即整理過黃振強各方面的戶口,馬會戶口,payme 戶口,所列出的時序及交易種類。
辯方指出黃振強的賭博戶口開戶日子是2018年10月,而上述報告列表由2019年1月1日開始做,而當中賭博投注的記錄顯示頻密,金額由幾百至幾千不等。黃振強指當時參與社運有壓力,所以要賭錢舒壓。
辯方指黃振強2019年7月辭職後無收入,只能以戶口收取家長金主捐款作為生活費。黃振強指家長金主亦有以現金方式捐錢,有金主試過一次過俾十萬現金捐款,黃振強表示部分捐款袋係身,部分會留响屋企。而作為屠龍小隊,總共現金收到前後加埋超過一百萬,超過 6 成用作屠龍小隊買裝備,材料,示威用途。
08:58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