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4.05.07
實時更新 | 屠龍小隊第十三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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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實時更新 | 屠龍小隊第十三日審訊
13:41 散庭
13:35 黃振強約同張俊富視察環境
黃振強在2019年11月30日建議在12月1日行動,但由於炸彈未準備好,所以行動延至12月8日,但黃振強仍邀請張俊富參加12月1日的尖沙咀遊行,順道視察環境。
13:22 黃振強為殺警察在所不惜
辯方指吳智鴻表示會給黃振強2枝槍、4個彈盒和60發子彈,黃振強解釋當時未計劃好誰人使用。辯方再指黃振強計劃用槍是與隊員的意願完全相反,並展示對話內容,張俊富表示「好容易炸到唔關事嘅人」,黃振強回覆「即係炸到最多狗,我唔理其他人」,辯方指黃振強有濫殺無辜的傾向。
13:18 黃振強想要槍和炸彈
辯方展示黃振強和吳智鴻的對話記錄,黃振強問吳智鴻「D貨嚟唔嚟到」及「諗住喺尖沙咀警署出面,個位好靚」,指黃振強自己想要炸彈和槍,連位置都選好。
13:11 黃振強違反屠龍小隊共識
辯方指屠龍小隊在2019年11月25日在三陂坊達成共識不會親手用槍和炸彈,但其後黃振強與Ken打算在12月1日遊行期間用槍和炸彈,違反了隊員的意願,黃振強解釋隊內共識是不會親手去用,所以部署後都會由吳智鴻團隊使用。辯方反指黃振強在Telegram向吳智鴻建議自己出人,吳智鴻出槍,黃振強表示自己最後說了不要。
12:54 張銘裕從未取得槍械
2019年10月1日暴動期間有警察開槍擊傷示威者,包括屠龍小隊在內的勇武派非常憤怒,其後張銘裕曾問吳智鴻要槍報仇,並問吳智鴻「幾時會搞殺狗」,但不了了之。在2019年11月大鴻輝飯局,小熊一直表示不會拿槍,吳智鴻亦沒有給張銘裕任何槍械。
12:48 只有黃振強想殺警察
辯方展示黃振強與Kristy的對話記錄,指Kristy和屠龍小隊成員都不想殺警察,只有黃振強堅持殺警察。辯方又質疑黃振強作為隊長,有400萬控制權,堅持殺警行動卻沒有清楚向隊員解釋。
12:42 辯方質疑黃振強蓄意向隊員隱瞞着草計劃
辯方展示黃振強與Kristy的對話記錄,指黃振強對非隊員的Kristy講「做完20KG就移民」,但就沒有於群組向隊員講,質疑黃振強是蓄意不讓隊員知道要着草。
12:35 黃振強呼籲勇武參加行動
除了屠龍小隊和吳智鴻的小隊外,黃振強還通知了閃燈、蜘蛛、中移動及另外10個人參與2019年12月8日的行動。
12:10 休庭
12:00 隊員反對自己用槍和炸彈
辯方指在2019年11月16日晚上至11月17日早上的試槍、試炸彈不是串謀行為,屠龍小隊沒有同意使用炸彈,因為當時黃振強從未見過槍和炸彈,亦未有殺警計劃,黃振強叫隊員前往西貢只是想弄清楚有沒有槍和炸彈。後來確認吳智鴻有槍和炸彈,屠龍小隊便在大鴻輝商討,隊員亦表示「咪搞我,我唔會用槍去殺差人」。
11:54 屠龍小隊不會親自落手
辯方展示張銘裕和吳智鴻的電話記錄,指出小熊曾向吳智鴻表明自己不是用槍殺警的人選,黃振強指隊員有共識反對使由屠龍小隊用槍和炸藥。
11:46 軍訓與串謀無關
吳智鴻在2019年9月邀請屠龍小隊參加台灣軍訓,食宿機票交通全免,小隊只有張銘裕一人參加,辯方指沒有參加條件要求參加者加入吳智鴻團伙或用槍射警察,軍訓與串謀是馬牛不相及。辯方又指小熊(張銘裕)早走了兩日,並問吳智鴻有沒有指張銘裕不是適當人選槍殺警察,黃振強表示沒有聽過相關說話。
11:39 軍火和槍是吳智鴻的想法
辯方指出是吳智鴻在第一次與黃振強見面便表示想尋找軍火和槍,但黃振強覺得吳智鴻是吹水,槍和軍火都與黃振強無關,而雙方在2019年9月頭在科大開會,亦沒有串謀的打算。
10:58 黃振強只承認好賭
黃振強同意曾經賭錢超過20萬,辯方認為黃振強爛賭,黃振強不同意自己爛賭,只同意自己好賭,有賭錢的嗜好。
10:50 被告不清楚小隊財政
辯方指只有黃振強知道屠龍小隊的財政,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對此一無所知,黃振強同意。辯方再指張銘裕除了機票錢外,從來沒有問黃振強要錢,黃振強不同意,辯方反駁指黃振強「得個講字」,沒有記錄。
10:40 屠龍小隊組織鬆散
辯方指出黃振強加入荃灣群組後,參加示威活動掃了黑社會的場而成名,更被傳媒訪問,在2019年8月25日決定組織屠龍小隊,但就在沒有選舉下變成所謂的隊長,組織非常鬆散,沒有任何章程、規則,隊員隨意出席活動。
10:30 辯方指黃振強貪心爛賭
辯方形容黃振強是因「貪心爛賭」而被捕,指黃振強承認收到金主的錢接近500萬,而黃振強之前做搭棚工人時的年薪都沒有20萬,但短短幾個月內收到幾百萬,可以帶隊去澳門和泰國旅行,辯方認為21歲的黃振強「諗都無諗過」可以用20萬帶隊去泰國減壓。
10:29 張俊富的代表律師完成盤問,由張銘裕的代表律師繼續盤問黃振強
10:00 休庭
09:52 辯方認為小隊成員不知情
辯方質疑黃振強從來沒有向張俊富說過屠龍小隊在2019年12月8日會配合吳智鴻引警察、用槍射警察、引爆炸彈,又指黃振強利用張俊富及其他屠龍小隊成員作案,待事成案可以在台灣得到100多萬報籌,並打算自己着草去台灣而沒有預隊員,所以沒有將計劃告知隊員,因為隊員不會參與計劃及會反對與吳智鴻合作。黃振強不同意。
09:49 張俊富不認識閃燈、蜘蛛、鴻仔
辯方展示張俊富和黃振強的Telegram對話,指張俊富提及的「20KG」是指煙花爆竹,黃振強不同意,並認為張俊富當時是指鴻仔(吳智鴻)的炸藥。辯方指張俊富並不認識閃燈、蜘蛛的隊員,黃振強同意。辯方再指張俊富不認識鴻仔及其團隊,黃振強表示不知道。
09:43 黃振強第一次提及用煙花炮仗攻擊警察
辯方展示黃振強和Kristy在2019年12月3日的對話記錄,問黃振強是否計劃在2019年12月8日用煙花炮仗拍片,黃振強指曾經計劃用煙花炮仗引警察和攻擊警察。辯方及法官指黃振強從未作供指會用煙花炮仗攻擊警察,黃振強解釋指買煙花炮仗都是想攻擊警察,但主控沒有問。辯方質疑是黃振強捏造出來,煙花是用來嚇警察,等警察雞飛狗走,黃振強認為等同攻擊。
09:32 黃振強計劃在警署放煙花炮仗
辯方展示屠龍小隊與閃燈、蜘蛛的聯合群組「燈龍蛛」對話記錄,指出黃振強曾打算在示威中使用煙花炮仗,放在警署門口燃燒,以至扮報案在報案室內使用,但最終沒有發生。
09:30 辯方認為張俊富沒有參與行動
辯方展示警員跟蹤記錄,黃振強與張俊富及兩名女子在2019年12月8日凌晨時分離開了展鴻大廈,指張俊富問黃振強是否需要用煙花炮仗,而黃振強當時回覆指不需要。黃振強解釋當時與林銘浩部署的計劃不需要煙花炮仗,只要引到警察就可以;另外亦安排了「老虎仔」運輸汽油彈。辯方再指由於張俊富不用搬物資,加上受傷及要考試,所以沒有參與,而黃振強亦表示好。黃振強不同意。
09:23 辯方認為黃振強沒有將行動內容告知隊員
辯方指出2019年12月7日開會時,安全屋內有隊員的女朋友及記者等外人,而且隊員亦沒有到齊,質疑黃振強根本沒有將行動計劃告知隊員。辯方又指梁正希當時曾表示安全屋的隔音差,所以不說行動內容。黃振強不同意。
09:12 行動前有搬運裝備至安全屋
辯方質疑黃振強之前作供指2019年12月7日沒有搬運裝備,並展示滅龍群組對話記錄,指出隊員相約當日到智利工業大廈對面的油站集合幫手搬物資去安全屋,而Kristy亦有安排車輛協助。黃振強同意指因為隊員不願幫手,所以推斷沒有搬物資。
09:10 黃振強與Kristy為曖昧關係
辯方指出黃振強與「閃燈」Kristy之間有很多「陪多我一陣」、「掛住對方」、「想見對方」等對話,黃振強同意兩人之間互有好感,但未正式成為男女朋友。
08:59 黃振強繼續作供
08:48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