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4.04.25

實時更新 | 黎智英案第六十日審訊

· 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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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7 休庭

 

16:10 辯方指黎智英認為陳梓華是「和理非」才會有交往
辯方問陳梓華是否同意李柱銘、Mark Simon及黎智英對攬炒的態度是非常負面,陳梓華表示一開始是。辯方指出陳梓華在2020年10月11日向警方表示三人對攬炒的態度都是非常負面,陳梓華同意。辯方再指陳梓華在2021年4月28日向警方表示李柱銘和黎智英覺得他是「和理非」,如果陳梓華是一個暴力的人,黎智英不會與他有交往,陳梓華表示不記得。

 

16:05 陳梓華沒有取笑攬炒的人
辯方再展示陳梓華與警方在2020年10月11日的會面錄影的謄本,指出陳梓華當時向警方表示自己「唔Buy」攬炒,並會嘲笑想攬炒的人,陳梓華同意當時的講法是假的。

 

15:52 李柱銘覺得陳梓華不是搞港獨的人
辯方問陳梓華是否同意李柱銘覺得他不是港獨和攬炒的人,陳梓華指李柱銘在第二次眾籌攬炒團隊中英聯合聲明登報之後曾對他講,覺得他不是倡議港獨的人,但沒有印象李柱銘是否有講過覺得他不是會攬炒的人。

 

15:30 陳梓華沒有收取黎智英和Mark Simon戶口的錢
辯方指出陳梓華之前作供表示曾收過數筆款項,用作文宣街站、展覽及台灣和英國之行,並問陳梓華是否同意在2020年2月24日後,黎智英的實體戶口(包括Lai Hotel Property Limited、Deco、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及Mark Simon的實體戶口都沒有過錢至他的戶口,陳梓華表示同意。

 

15:11 辯方質疑陳梓華講大話
辯方展示陳梓華與警方在2020年10月11日的會面錄影的謄本,指出陳梓華當時向警方表示由認識Mark Simon至他被捕期間,Mark Simon都沒有指示他做任何事,而且在兩人最後一次對話時,Mark Simon建議他思考如果重回正軌,因為香港不會再有大型社會活動,陳梓華同意在該會面錄影時講大話。辯方再質疑陳梓華在2021年5月5日書面口供中指Mark Simon要求他不用擔心及繼續推動制裁是假的,陳梓華表示不同意。

 

14:33 李宇軒被捕後尋求協助離開香港
李宇軒在2020年8月10日被警方拘捕,並在8月12日獲釋,之後在8月23日被公安拘捕,辯方指李宇軒表示在獲釋後曾與陳梓華通電,而陳梓華亦應承安排他離港。陳梓華否認與李宇軒討論離港安排,並指兩人多次通電,當時李宇軒表示想離港,並問他借錢及請求幫忙照顧家人,兩人亦討論SWHK的事宜。

 

11:53 午休

 

11:51 陳梓華與黎智英沒有達成口頭協議
辯方問陳梓華在《國安法》生效後,有沒有與黎智英達成口頭協議進行《國安法》下違法的活動,陳梓華表示無。

 

11:11 小休,法官與控辯雙方就提問字眼進行討論

 

10:54 辯方質疑黎智英沒有指示陳梓華違反《國安法》
辯方問陳梓華在2020年7月1日《國安法》生效後,是否沒有與黎智英討論過《國安法》的效力,陳梓華同意。

 

10:35 陳梓華在立法後考慮應否繼續推動制裁
辦方問陳梓華閱讀《國安法》文本時,是否理解之前合法做的活動變了不合法,陳梓華同意,辦方續問陳梓華了否同意其中一樣是串謀要求外國制裁,法官隨即反問辯方是否同意要求外國制裁是一個罪行。辯方再展示陳梓華與李宇軒的訊息內容,問陳梓華是否知道有些活動變得不合法,但不考慮停止,陳梓華不同意並解釋當時的意思是指海外仍有很多SWHK成員可以繼續呼籲制裁,而且黎智英級數的人物都繼續推動制裁,所以自己都傾向繼續做。

 

10:29 辯方質疑陳梓華的作供與案無關
辯方問陳梓華被捕及起訴的罪行是否關於《國安法》生效後的活動,與在《國安法》生效前的活動無關,控方質疑辯方的問題關乎控罪的法律問題,證人未必能夠答到,法官指示控辯雙方自行商討。

 

10:05 陳梓華無法記《國安法》後有沒有與黎智英聯絡
陳梓華昨日作供指「暫時」不記得在《國安法》生效後有沒有與黎智英聯絡,辯方質疑陳梓華根本沒有與黎智英進行電話對談。陳梓華確認在2020年7月1日《國安法》生效後,沒有再與黎智英傾電話、見面、視像會議、Whatsapp訊息往來,並指最後一次會面是在2020年6月16日於壹傳媒大樓,但不記得有沒有以其他形式聯絡。

 

10:00 開庭,陳梓華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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