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密法庭檔案

2024.04.23

實時更新 | 屠龍小隊第四日審訊

· 屠龍小隊案,法庭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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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散庭,明天上午8時45分續審

12:27 試爆炸彈
方指出喺2019年11月17日,「屠龍小隊」隊員曾在通訊軟件相約前往深山試爆炸彈,以及前往西貢試槍,並購入多把刀作武器。

11:54 赴台灣軍訓
控方續指證據顯示牽涉2019年8月組成的「屠龍小隊」 ,而「屠龍小隊」認識同謀者吳智鴻,於2019年9月16日,吳智鴻、彭軍壕與被告張銘裕、許湛榮、賴振邦曾到台灣軍訓,包括訓練體能、格鬥、槍械、弓弩等。他們於下午1至2點經香港國際機場離港,其中許湛榮與彭軍壕在同一旅行社買前往台中的機票,張銘裕在9月25日先行回港。

11:47 審訊繼續

11:17 休庭

10:45 案中涉及一大一小炸彈 大炸彈威力可在400米範圍內造成傷亡
當時在華仁書院發現的兩枚炸彈,經軍火專家檢驗後,一個是2公斤炸藥,另一個是 8 公斤炸藥,而炸彈裡面隱藏釘子。只要在能夠接收電話訊號的地方,都能透過電話遙控引爆炸彈,釘子就會射出來,對400米範圍以內的居民、途人和警察死亡或嚴重受傷。

10:15 其中一個炸彈威力相等於30個審訊法庭
開案陳詞透露,面對控罪的各被告,在2019年12月8日,策劃在民陣舉行的港島遊行中使用2枚炸彈,企圖令400米內居民、途人和警察受傷,而其中一個炸彈的威力相等於30個審訊中的法庭面積。

10:08 審訊繼續
控方開始讀出開案陳詞。

09:45 休庭20分鐘

09:33 法庭資訊技術人員指導陪審團如何使用ipad查閱文件和作筆記

09:05 辨方向法庭要求傳媒不能再報導其中三名被告在內地服刑一事
辨方向法庭要求下令,在案件開審期間,不能報導案件其中三名被告有在內地曾服刑的報導,因為會影響公平審訊的問題。

 09:00 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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