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9 散庭,明早10時再訊
16:21 陳沛敏將林榮基離港到台灣新聞放頭版
控方開始就林榮基離港到台灣一事提問,控方指黎在2019年4月26日清晨發了幾十個訊息給陳。陳起床後立即與羅偉光聯絡,得知電子版已經處理好,準備上載電子平台。她決定把報道放在A1版,原因是報道具有新聞價值,並且提供獨家相片的相關人士要求報道放在頭版才願意提供照片。同時,張劍虹也非常關注這則新聞,立即協助採訪和撰寫報道,這也是將報道放在頭版的原因之一。
16:00 香港所有報章只有蘋果會使用「引渡惡法」
控方展示展示〈跟司法界前輩談引渡惡法〉文章,問陳是否蘋果日報的文章,陳確定文章來自蘋果日報,因香港所有報章只有蘋果會使用「引渡惡法」。
15:24 黎智英指示用新聞報導嚇壞香港商人
控方展示〈黎智英:倘修例傳媒冇得做〉報道刊出後,陳和黎之間的對話,黎稱讚陳的報道,並提到在中國大陸做生意的香港商人面臨的危險,讓建制派不敢造次。他感謝陳沛敏的努力。陳回覆:「收到,商界有票,所以政府才稍微讓步,如果他們反對,政府就沒戲唱了」。黎再回覆:「對,對付這些怕死鬼可能是我們絕招。謝謝。黎」
法官李運騰詢問黎稱「請繼續做在大陸做生意的香港商人面對的危險,嚇壞那些生意佬讓建制派不敢造次」是否建議或指示?陳稱會視之為指示,黎稱的「怕死鬼」,陳理解為生意人,因黎話『嚇壞那些生意佬』,李運騰追問,黎稱「請繼續」是甚麼意思?陳指黎想《蘋果》多報道商界擔心《逃犯條例》、反對條例的意見。
15:13 陳沛敏:黎智英覺得條例最終是政治檢控用途
控方向陳出示一篇蘋果日報於 2019 年 4 月 1 日刊登嘅文章,標題「黎智英:倘修例傳媒無得做」,指出是黎當時的睇法,陳同意。控方指文章刊登時,大約 2019年 3月4月期間,就住條例修定示威活動,黎也有上街,陳同意。
控方問陳會唔會知道點解黎將引渡條例修訂草案,同 23條作比較,陳指黎覺得條例最終是政治檢控用途。
控方引述了黎智英的發言,黎智英表示「呢單嘢好緊要,呢單嘢過咗,我哋冇得做!傳媒冇得做!你話報道大陸新聞,佢(大陸政府)話你揭露國家機密;你批評佢,佢又話你顛覆國家安全,咁就冇㗎嘞,新聞自由𠵱家少少都冇埋喇」。陳沛敏確認了這一發言的準確性。
15:08 黎智英透過陳沛敏約見記協執委討論逃犯條例
控方呈示了2019年3月30日黎和陳之間的訊息紀錄,其中提到了記協和「我們會跟進條例」。陳確認這是指《逃犯條例》,並解釋黎當時希望與記協討論《逃犯條例》對新聞業的影響。由於黎沒有記協執委的聯絡方式,他透過陳來聯絡對方。陳進一步指出,記協執委內部對是否參加會議持有不同觀點,所以她向黎轉述了記協一方的回覆。
14:46 陳沛敏:將新聞擺到頭版,黎智英意思是其中因素
控方指出,陳在報道中刊登了陳方安生和彭斯對望握手的照片,並在圖片下方注明「公民黨提供圖片」。控方展示了黎智英在2019年3月24日的WhatsApp訊息紀錄,顯示相片是由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轉發給黎智英的。
控方問陳為何將這個新聞放在頭版,陳回答指這個新聞具有新聞價值,而黎的話做大都係一個因素。
14:34 為陳方安生同彭斯見面新聞做到最大效果
控方向陳展示,一個2019年3月23日由黎轉發俾陳嘅訊息,內有一張相,相中有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及美國副總統彭斯,控方問陳有冇利用陳方安生同彭斯見面既新聞,做到最大效果?陳回應有,以A1頭版中文頭版標題「彭斯晤陳太 關注港人權」報導。
14:32 審訊繼續
13:08 午休。案件下午兩點半再續。
12:40 羅傑斯同樣對中國「比較批判」。
陳同意羅傑斯同樣對中國「比較批判」。
華盛頓時報曾於2019年3月2日發表蓬佩奥有關「美國和北京就香港自治問題互嗆」的文章,而黎於2019年3月4日以whatsapp通知她「請做大」,陳同意報道於A2全版僅次於頭條「都幾大」。
法官李運騰問陳如果黎智英認為某新聞的重要性,會否影響陳的編採決定?陳同意有影響。
12:20 陳沛敏指「香港監察」對中國比較批判
控方問及陳認為「香港監察」是親中還是反中的組織,陳指「香港監察」對中國比較批判。
12:02 控方展示黎智英、陳沛敏 WhatsApp 訊息,提及組織 「香港監察」
控方在庭上展示陳及黎的 WhatsApp 對話紀錄,顯示黎於 2017 年 10 月向陳傳送訊息指剛同羅傑斯晚飯,他剛與一些英國國會議員成立「香港監察」,黎對羅傑斯表示有需要傳媒的幫忙請就找陳,而陳當時回覆「收到」、「份內事」。陳續指,羅傑斯後來聯絡她,通常是向她傳送新聞稿,如介紹組織成立,至 2019 年反修例運動爆發,陳稱組織「密咗、多啲就香港事務出新聞稿」。
12:00 審訊繼續
11:25 小休
11:08 使用工作社交平台Slack
控方問陳是否使用工作社交平台Slack與同事溝通,陳確認。法官李運騰指,《蘋果日報員工》以及壹傳媒的員工都使用Slack?陳表示同意,陳表示不是特別喜歡使用Slack,涉及多人通訊時,她可能會在Slack上發送訊息,陳的職位需要與整個部門進行溝通。
控方問黎智英是否使用Slack時,陳確認他會使用。法官李運騰問,如果黎智英使用Slack,陳會收到通知嗎?陳稱不是每次都會看到了,只有黎向整個公司發送訊息時,作為公司成員,或者他創建一個類似WhatsApp Group,她才會看到。
10:41 電子版總編輯羅偉光的角色
控方問及負責電子版內容、總編輯羅偉光的角色,陳指羅作為總編每週參加約3至4次的「鋤報會」。在「初會」和「編前會」方面,他只在重大涉及新聞或需要網上版協調羅才會參加會議,她進一步指出,羅偉光參加「鋤報會」的頻率相當,而參加「初報會」的次數很少,大約每隔幾個月一次,取決於是否有重大發生新聞。
10:20 「鋤報會」、「初會」、「編前會」等會議目的
陳繼續供述,「鋤報會」後會進行一個稱為「初會」的會議,由各部門代表出席,包括採訪主任和副總編輯。在「初會」中,他們討論當日的重要新聞和新聞角度,並挑選頭版新聞。
另外,他們每天下午會召開一次名為「編前會」的會議,聽取「初會」內容,更新新聞發展、選取頭版新聞並決定版位。在這次會議中,如果有新的重要新聞發生或已有新聞發生了變化,他們會相應地調整新聞安排,並可能對已選的頭版新聞進行修改。
10:09 陳沛敏和林文宗的角色分別
控方詢問,陳和林文宗的角色有何分別?陳形容林文宗是她的副手,而她因健康問題而不能長時間工作,林文宗則負責守到報紙出版的最後時間,並在她休假期間接手她的工作。
10:03 控方主問陳沛敏《蘋果》的編採安排
控方就蘋果日報刊登方面的過程,以及處理新聞報道需要召開的會議,向陳作主問,陳指出《蘋果日報》每天下午舉行一個稱為「鋤報會」的會議,參與者來自各部門。在會議中,他們輪流分享對報紙的意見,包括新聞角度、相片選擇和是否遺漏其他媒體報導的新聞。最後,陳沛敏和執行總編輯林文宗總結會議內容。
10:02 審訊繼續
控方繼續主問陳沛敏,提醒陳宣誓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