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孽不可活】

· KOL 精選,朱庭萱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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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孽不可活】

前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因涉嫌在保釋期間干擾證人,日前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罪在3月21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何俊仁其後被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決定撤銷被告保釋,即時還押監房。

有消息指,何俊仁涉嫌干擾47人初選案控方證人趙家賢。他去年12月接觸趙家賢妻子,並叫她探監時代傳話給趙家賢,提醒他轉做控方證人自保無問題,但要「憑良心說話」。據了解,趙家賢今年年初得知後,主動通知了國安。

趙家賢,就是當年在太古城被咬甩耳仔的那一位區議員。亦是初選案中4名認罪後轉為控方證人之一,其餘三位是區諾軒、鍾錦麟及阿布泰的林景楠。

其實今次何俊仁絕對是自作孽!有報章曾於今年1月報道,指何俊仁在保釋期間,不但沒有專心治療癌病,還到處跟「反中亂港頭目」會面。包括民主黨前主席李柱銘、劉慧卿,前支聯會常委蔡耀昌、鄧岳君、黃志強等人。當時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已指出何俊仁違反保釋條件。

上年8月,何俊仁申保釋時,控方曾提到反對。但最後法官仍批准其以70萬現金、女兒及弟婦人事擔保各20萬元保釋,並且附以不得離港、宵禁令、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可能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或行為、不得直接或間接聯絡外國官員、其他議員等條件⋯

當時法官還語重心長地對何俊仁說:「不要證明我錯而張先生(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是對的(don’t prove me wrong and Mr. Cheung is right)。」可是,難得的機會給了卻不把握,他最後還是證明法官當初批准是錯了。

他身為律師,對法律是絕對了解。所以今次違反保釋條例,絕對是責無旁貸。用醫病為理由申請保釋,但其實卻精神奕奕四處計劃聯絡。個個一到坐監找數時,便全部身患絕症。當年有陳淑莊、現在有何俊仁。真的那麼恰巧嗎?國安是否需要查察一下當年為他們寫報告的醫生,是否有私相授受偽造文件之嫌?

何俊仁一直是黎智英的頭號心腹,怎樣說也說不通他為何當初可以獲得保釋,而且國安法不是一般的罪行,給它保釋絕對是放虎歸山。事實證明法官的仁慈,絕對不應該放在這些反中亂港的賣國賊身上。他們可以攪亂香港繁榮安定、挑起矛盾犧牲年輕人的前途,目的都只是想為自己爭取權力和政治籌碼。叫別人要「憑良心說話」?最沒有良心就是這種明明是黃皮膚黑眼睛,但卻沒有根不愛國只懂做外國勢力的哈巴狗!只可說句:自作孽不可活!

朱庭萱

 

純粹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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