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
筆者: 哪吒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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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指一算,黎智英案在昨日經已踏入第133日的審訊,在庭上最經常出現的場面都不外乎是黎智英為了推卸罪責,不斷以「不知道」及「不記得」試圖解圍,與及經常扮作無辜,形容自己只是媒體人,並非反華的違法者等等。而在今個星期一的審訊中,黎智英又語無倫次,將自己的刑責與政治掛鉤,更被法官嚴厲警告。
在當時的審訊中,控方正圍繞著《蘋果》英文版作出盤問,黎智英承認想透過英文版吸引外國關注,但當被問及是否知道其專欄文章被譯成英文時,黎智英竟立即聲稱不知道,引起質疑。畢竟黎智英身為《蘋果》老闆,再加上被翻譯成英文的是其親自撰寫的文章,實在很難令人相信他是毫不知情。
在備受質疑下,黎智英突然情緒激動,指將文章譯成英文是絕對合法,他無需要說謊,若在庭上說謊才是犯法,他不會將原本合法的事情變成犯法,令他由一個「政治犯」變做「白痴」。法官隨即警告黎智英的說法,重申黎智英面對的不是政治檢控,而是刑事罪行,根本與政治無關,警告黎智英將政治帶入法庭是不容許的。
在及後一日的審訊中,法官在開庭時再次向黎智英發出嚴厲提醒,指法庭只會根據證據及控罪相關的法律判案,而一個人的政治傾向是法庭之外的事。法官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有權得到公平的審訊,黎智英之後表示明白。
事實上,將自己塑造成被政治打壓的受害人形象或是所謂民主鬥士的英雄形象,目的是試圖配合「黃」媒以偏頗的報導助攻,向法庭施壓及抺黑香港法治,此乃黃營一貫套路。正如2022年的鄒幸彤和兩名前支聯會主席李卓人、何俊仁,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鄒幸彤在提堂時便高聲喊出「無可能認罪,追求民主無罪,不認罪」。並向公眾席上的所謂支持者揮手。鄒幸彤當時的行為與黎智英如出一徹,就是為製造新聞,向法庭施壓。
當時,「黃」媒都如獲至寶地為鄒幸彤大力宣傳,在網上不難找到甚麼「光傳媒」、「風傳媒」等都偏頗地作出報導,無疑是一堆反華媒體聯手助攻的例證。如今,「黃」媒又為黎智英的政治言論大造文章,有形容法官是「主動教訓」黎智英,更有將事情說成香港傳媒大亨黎智英被法官沒有理據地制止發表言論。似乎,黎智英不單要將其罪行政治化,更進一步要將法庭傳媒化,是否事實已經不太重要。
(文章內容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