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義務急救員暴動罪成】
【理大義務急救員暴動罪成】
法庭消息
於2019年11月理大暴動事件,當時警方封鎖校園,有不少示威者嘗試逃出理大而被捕。其中一名自稱「義務急救員」的男子,早前否認兩項暴動罪受審,案件在今日(24號)區域法院進行裁決。法官陳廣池指出,「義務」只是迷惑一些人的說法,理大內的示威者、暴徒及廚師均是「義務」,訓斥這跟本是幕後推手刻意製造以引人入局的說法,最終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押後至3月中判刑。
被告向法官辯稱到理大累積急救經驗,法官引述辯方說法指,被告自稱是修讀註冊護士的學生,以義務急救員的身份去到理大,目的是累積急救經驗。由於他在18日要上課及之後有功課要交而留在校園,他想離開理大時因路被堵失敗。官質疑學校暴動仍前往理大,惟陳官並不接受此自相矛盾的說法,並稱如果被告真的如此重視其學業,就不會在理大發生暴動的情況下前往,又不準備課業功課,及不到醫院接剛完成手術的母親出院。
示威者暴徒廚師均是義務,法官又指,「義務」只是迷惑一些人的說法,理大內的示威者、暴徒、廚師均是「義務」,他們均非受薪而為。另義務急救員亦只是為佔據者服務,非為警員等所有人服務。被告僅在初步的急救知識,不能處理重傷者,只能幫他人用鹽水洗眼、洗身等,所以實質支援的作用較大。
明知警方封鎖校園仍四處流連,法官最後指出,被告明知警方將於晚上10時封鎖校園,理應盡早離開,但他反而四處流連,還有時間用膳及小睡。被告無責任但不請自來進入理大,可見他藉此鼓勵、支援暴動裁定他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