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承認事實」內容 多方面直令公眾震撼】

· 龔靜儀大律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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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星期一),黎智英案步入審訊的第7天,這天的法庭程序集中在由控方代表在庭上公開讀出控辯雙方已經同意並簽署的書面「承認事實」。所謂「承認事實」,是指在刑事審訊中,控辯雙方為了有效地節省審訊時間,及將案件當中兩方的爭議點聚焦,並且在無損於自己一方的情況下,合理地與對方在案件中開審前,預先進行商封,及達成協議,同意在案件中那些不備案中任何一方爭議的事實,並將這些雙方已經同意的事實,用文字列出,及與訟雙方的法律代表簽署確認,這份文件就是案中的書面「承認事實」。 辯方法律代表在簽署「承認事實」之前,會先將「承認事實」內容向被告詳加解釋,並在被告確認他對該份文件上的內容沒有任何爭議之後,辯方法律代表才會在文件上簽署。「承認事實」內所列的內容,會在庭上公開讀出,並由被告在法庭上親口確認其同意「承認事實」所載內容完全屬實。「承認事實」的內容會成為該案的「事實」,毋須與訟任何一方再提出任何證據去證明。

黎智英案「承認事實」的內容,很多方面都備受社會人士關注,甚至令公眾感到震撼。當中首個亮點,為《蘋果日報》實體版於案發期間,即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4 日停刊當日,印製逾 7,800 萬份,當中 100 萬份為停刊當日發行。涉案時段橫跨接近27個月,這兩年多的7,800萬份的印刷量之實質數字,反映當中內容對整個香港社會影響之大,實在遠超一般社會人士的想像。

其次,控方代表張卓勤在庭上也提到,警方搜證時發現《蘋果日報》主筆楊清奇的電話內,有與作家李怡、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的對話,其 WhatsApp 及 Signal 亦有名為「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群組,內有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6 月 17 日的通訊紀錄。在6 月 17 日,該群組的成員包括時任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時任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時任副總編輯蔣美紅等人,林文宗同日將張劍虹、羅偉光、陳沛敏、前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移除。 對於以上群組當中的訊息,到底包括了哪些? 6月17日將群組中部分人士移除,又是基於什麼原因? 尋找這些疑問的答案,都會是公眾人士繼續關注該案發展的極誘因。

其三,「承認事實」也披露根據警方搜出的資料,如在馮偉光的電腦內,搜出 2021 年 5 月的「鋤報會」會議紀錄、「2021 年 5 月份稿費 國際即時」文件。此外,在黎智英秘書桌上,警方也搜出一份與黎智英個人及其台灣分公司相關的文件。再者,黎智英於 2020 年 8 月被捕後,警方檢取其手機,並發現其電郵聯絡紀錄,包括美國前國防副部長 Paul Wolfowitz、美軍前副參謀長 Jack Keane、《華爾街日報》編輯 Bill McGurn、時任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及其助手 Mark Simon 等。對於以上黎智英與外國政要的聯絡紀錄,普羅市民有興趣知道當中的內容,是必然的。案件往後的發展,完全是引人入勝;電影故事中的傳奇情節,有機會再該案審訊中披露出來,當然會吸引一般市民的眼球。

以上各方面的「承認事實」內容,辯方已確認不會在該案的程序當中有任何爭議。可以預計的,是隨著越來越多證人在庭上作供,案件對香港的社會構成的震撼性,必定會越來越大。各界市民對於案件發展的關注程度,也只會是越來越高。

(文章是作者的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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