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活代理人曾雨璇認罪】等同確立高志活同夥罪行
【高志活代理人曾雨璇認罪】等同確立高志活同夥罪行
文章:高松傑
本年1月1日,高志活代理人女子曾雨璇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展示一幅素描,並在地上擺放白色蠟燭,公然悼念2021年7月1日崇光百貨外刺傷一名警務人員的恐怖份子孤狼梁健輝,無視警方屢次警告,最終被捕,其後獲准保釋候查。在6月初,警方到曾雨璇住所再次作拘捕行動,並以起訴其上述罪行,期間於住所內搜獲一批屬於高志活「Banner Manifestations」活動的大型「國殤之柱」海報,曾雨璇涉悼念孤狼的行為及藏有高志活製作的「國殤之柱」海報,企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激起對其離叛。本月(11日)曾雨璇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就以上違法行為承認煽動罪,筆者留意到庭上宣讀的案情摘要指出,高志活為「直幡展示」(Banner Manifestations)運動發起人及「國殤之柱」海報製作者,而另一反華份子周鋒鎖則從高志活獲得海報,並將海報轉交曾雨璇以作出煽動行為,確立高志活、周鋒鎖二人為案中主腦及合謀者身份,相信若二人來港必會因上述違法行為被捕。
曾雨璇實為高志活代理人「國殤之柱」海報源自高志活同夥
案情指,在曾雨璇住所搜獲的大型「國殤之柱」海報是其「朋友」周鋒鎖從美國寄出,而公開資料顯示,周鋒鎖於1989年積極參與「六四民運」,並創辦「學運之聲廣播站」,被中國列為「六四」學生骨幹之一,曾因此入獄。
2014年非法佔中期間,周鋒鎖接受毒媒《蘋果日報》專訪,大談「八九民運的火炬沒有熄滅,它在香港繼續燃燒著」,不斷鼓動香港青年學生繼續違法佔領,為行動火上加油。
翻查周鋒鎖的社交媒體,其曾於2023年4月公開發文表示收到高志活向其提供多張大型「國殤之柱」海報(高9米寬3米),並呼籲民眾向其提取海報,以於6月4日這敏感節點在世界各地展示。其後,周鋒鎖因藏有「國殤之柱」海報被捕後,他亦在其社交媒體公開承認相關海報由其提供,由此證實,曾雨璇「煽動」案中的海報乃源自高志活。在2023年「六四」前夕,高志活也曾於其個人網站發起一個名為「Banner Manifestations」的活動,借題炒作,聲稱已印製過百張達9米高的「國殤之柱」海報,並會寄給流亡世界各地的香港人,鼓吹於「六四」期間在不同城市懸掛,以紀念「六四」事件,相關活動內容可於社交平台或新聞報導也可見。
筆者統合以上資料,認為明顯高志活就是希望利用周鋒鎖「八九民運」領袖身份,合謀宣傳「Banner Manifestations」反華活動,並以「國殤之柱」這政治圖騰的相關複製品或巨型海報等,詆毀及抹黑中央政府,意圖煽動世界各地民眾對中國的仇恨情緒,達至圍堵中國的目的。
筆者認為在案件中,曾雨璇及高志活合謀並作出實際行動煽動學生在港作出違法煽動行為,而曾雨璇在被洗腦及煽動後,明顯被激化,作出悼念恐怖份子行徑及計劃在港展示「國殤之柱」海報。
隨著曾雨璇同意案情及認罪,等同承認高志活、周鋒鎖二人為案中主腦及合謀者身份,作出實際策劃及實施違法煽動行為,明顯若二人來港必會因上述違法行為被捕。
早前,亦已有媒體(《東周刊》第1037期 -7月11日出版)引述消息指,警方國安處已就高志活有意藉「國殤之柱」相關事件,來港進行「政治騷」制定拘捕行動,並研判啟動《香港國安法》第55條,將有關案件交由駐港國家安全公署行使管轄權,將高移交內地審訊,曾雨璇的案件再次證實高志活來港必定被捕。
高志活反華惡行
丹麥雕塑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為「國殤之柱」(The Pillar of Shame)的創作者,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前夕,高志活聲稱為指控內地政權及紀念「六四」死難者,創造「國殤之柱」並將其運到香港,贈予給當時的「支聯會」,「國殤之柱」其後更落入香港大學學生會手中。
筆者一直強調,公眾也認為「國殤之柱」有著顛覆及分裂國家政權的象徵,多年來一直被「港獨」分子視為「精神支柱」,於1997年的「六四」集會後,港大學生會更加在未有得到「香港大學」校方同意的情況下,強行將「國殤之柱」豎立於港大校園內作「展覽」,二十四年來不停藉此妖魔化「六四」事件,煽動仇恨祖國的情緒,荼毒莘莘學子,直至2021年12月22日才被校方移除。
高志活多年來一直假借雕塑家之名作掩飾,真實身份根本實為反華份子,經常以所謂「爭取國際人權」作幌子,作出多項反華惡行,本質上已違香港國安法以及煽動等罪行。
以藝術掩飾政治圖謀
高志活曾公開表示,選擇於1997年特區成立前製作「國殤之柱」並將其運到香港,聲言是要把所謂的藝術品豎立在中國土地上,以指控內地政權及紀念「六四」死難者,並作為測試香港言論自由和人權的「試金石」。事實上,在1989年與1997年之間相差達8年之久,期間高志活從未有就「六四」事件製作任何大型藝術品,而偏偏要待香港特區成立前一個月才將「國殤之柱」運到香港,時間上的巧合,充斥著濃厚政治色彩,筆者認為這明顯是外部勢力「悉心」安排,為英國撤出香港前埋下反華「計時炸彈」,以作日後反中亂港工程的「大殺傷力武器」,大規模向香港市民洗腦。於1998年,「國殤之柱」更被安排到香港六間大學巡迴展覽,並於同年的「六四」集會時再次在維園展出,以所謂的藝術品作包裝,催化民間反政府情緒。
死心不息 多年借「國殤之柱」炒作抹黑
高志活多年來死心不息,不時借「國殤之柱」進行炒作抹黑,於2008年北京奧運前發起所謂「橙色運動」,他曾建議將港大的「國殤之柱」塗上橙色,藉此表達關注內地人權事宜,企圖借奧運將藝術、運動及政治綑綁一起。香港入境處曾先後兩次(2008年及2009年)拒絕高志活入境香港,包括2008年北京奧運前及2009年「六四」20週年前夕;2009年,與其同行來港的兩名兒子及一名攝影師獲准入境後,更有份帶領當年的「六四」20週年大遊行,筆者認為這足以證明他們來港的真正目的是進行政治炒作,而非為藝術。
在2021年,當香港大學決定移除「國殤之柱」的消息傳出後,當初表明將「國殤之柱」贈予「支聯會」的高志活,竟於二十四年後稱「國殤之柱」為其私人物品,批評校方的移除決定,再一次借題炒作抹黑。筆者認為由始至終,20多年前港大學生會在未經校方同意下擅自將「國殤之柱」在校園內「展覽」,本身就是一個重大錯誤,更何況「國殤之柱」的背後含意,實質就已歪曲事實、煽動仇恨,以及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法例,港大作出移除的決定實屬合情合理合法。
高志活多度公開作出「警告」,指若「國殤之柱」受損,港大須承擔索償風險,更聲言要把「國殤之柱」帶到海外展示,筆者認為很明顯是想繼續煽動他人對中央及特區政府仇恨,為下一波「顏色革命」作部署。筆者認為高志活高調發聲,很明顯想製造國際輿論壓力,他表示有意將「國殤之柱」運回丹麥,卻無恥提出數項前題,包括要港府保證其不會因來港處理「國殤之柱」而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等;由此可見,高志活早已心知肚明,清楚知道自己的違法行為及「國殤之柱」背後的政治含意,經已違反《香港國安法》。
反華惡行從不間斷
高志活等外部勢力意識到,一旦「國殤之柱」這反華政治圖騰被港大移除,將令反華勢力損失一個在反華前抹黑炒作的制高點,嚴重影響他們圍堵壓迫中國的整體部署。2021年,當港大將「國殤之柱」移除後,高志活便隨即將「國殤之柱」的3D掃描圖於網上發放,鼓吹公眾將雕塑透過3D打印,放在各地的中國大使館前拍照,於世界各大城市遍地開花,延續「國殤之柱」煽動反華的「政治任務」。當警方於2023年5月初,將「國殤之柱」檢取作為「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的相關證物後,高志活已急不及待於海外製作其複製品,並聯同海外反華組織「Axel Springer Freedom Foundation」於同月在德國柏林進行一個月的展出;該組織的咨詢委員會成員當中,包括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而正被警方通緝的朱牧民。
另外,高志活在2023年「六四」前夕發起的「Banner Manifestations」活動,大肆鼓動民眾在「六四」期間在世界各地懸掛大型「國殤之柱」海報,並借「八九民運」領袖周鋒鎖宣傳,從而成功洗腦並煽動內地女子曾雨璇在港暗藏其抹黑中央的「國殤之柱」海報,試圖挑動民眾對中央的憎恨,可見高一直都是假借藝術之名行排華反華之實,絕對惡貫滿盈。
香港警方必須採取行動 通緝高志活
反華份子高志活、周鋒鎖早有預謀洗腦及以實質行動策劃及實施煽動民眾在港作違法行為,其二人企圖就「國殤之柱」相關事件大搞連串政治騷的違法行為,筆者認為必須依法阻止,並支持警方根據《香港國安法》,將高志活及周鋒鎖二人拘捕,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應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宗旨,效法通緝8名跑路漢奸(建峰、袁弓夷、許智峯、郭榮鏗、郭鳳儀、劉祖廸、羅冠聰及蒙兆達)的做法,申拘捕令,並懸紅通緝高志活,以嚴厲打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觸犯《香港國安法》,都必須受到法律制裁!筆者亦希望透過這宗案件,向公眾這明做漢奸是一件非常嚴重的罪生,切莫被一些假慈悲的代理人煽動,作出一些危害國家安全及傷害同胞的事情,就好像以上的曾雨璇案,以及近期美籍港人梁成運間諜案,一直開展間諜情報活動,手法包括貼靠刺探、監控竊密、釣魚執法等,又設置色情圈套,企圖脅迫策反中方人員,終被被內地法院裁定間諜罪成,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一生前途從此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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